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工作前三個月「試用期」的規定在台灣已經變成大部分公司的「潛規則」,近日有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詢問到「試用期」的合理性,掀起了不少人激烈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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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劇團以職場幹話為主題,為音樂劇做宣傳海報。(圖/翻攝自臉書A劇團)
該網友問道:「認真問為什麼台灣大部分的公司都有薪水比較低的試用期?」而該問題也讓不少網友紛紛留言「慣老闆壓榨員工」、「一堆公司根本無視勞基法,且試用期間還不算正職,只能算約聘」、「其實規定是沒有試用期的,鬼島不知道怎麼了」、「有不少惡質的公司,是專門用試用期在坑人的,試用期後就說你表現不夠好,要你繼續拿低薪不然就要你滾,繼續找下一個低薪的試用工來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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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因為三寶員工也很多,請神容易送神難的概念」、「試用期很正常吧,誰知道聘的人雷不雷」、「我倒是挺支持試用期,不然要硬留下不適任的人,對自己跟同事就是殘忍」、「我遇過好多個面試時,說得天花亂墜,進來後卻什麼都不會的」、「以正常狀況來說,新手進來不但沒有正常一個人力的產量,還需要多花一個人力去教他,說實在的,這段期間薪資少一點,我覺得合理。」
林語彤 很多國家都有試用期這東西啊,重點是試用期給薪給的太過少甚至不給才是台灣慣老闆要檢討的事情
2018年10月28日23:21
7-11 說到慣老闆...
大家都是一樣,就像試吃的時候,大家覺得理所當然
別人都有做試吃,你不給試吃或是試吃還要錢我就去別家....
有沒有覺得很眼熟?
試用的時候,老闆覺得理所當然可以不給薪或是給較低薪,反正你不幹還有別人要幹
所以這問題跟合理不合理其實沒什麼關係
因為每個人都是慣老闆心態,只不過換個立場就換個腦袋,請記住~當消費者在付錢時,你就是老闆,用什麼心態去付錢就會造就什麼樣的生態
結論~我們的民族性就是喜歡凹別人然後覺得省到錢了,結果自己被凹的時候又不甘心
2018年10月28日23:31
王捲 不希望這種事變成一種規定
為什麼能力判定必須要花三個月才有辦法
好的老闆一錄取你幾天,就能藉著幾個任務機會,測試你是否真材實料
硬要拖到一個月三個月才有辦法判斷?
那表示這間公司說穿了不是壓榨,就是沒能力面試新人
開缺代表有人離開或是工作量太大需要分擔所以開缺
新人進來也應該是“分擔簡單而工作量大的差事”
後面再慢慢交接吧
而且會不會一開始很努力
後來就有一句話叫“以前給你這麼低你都願意做 現在給高了態度反而差了?”
2018年10月28日23:21
陳朝謀 合不合理,看你如何來解讀了!
今天如果你是老闆,新進員工你也會在薪資上與老員工平行嗎?
一個是對公司完全陌生,一個是駕輕就熟,生產力跟貢獻力都不同,試用期其實有其必要,我本身不是什麼慣老闆,而是即將退休的員工。
2018年10月28日23:28
陳政瑞 我覺得非常合理
2018年10月28日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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