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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廿八年 突現身要女盡扶養義務 法官打臉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7月23日03:31 • 發布於 2018年07月22日22:01
遺棄廿八年 突現身要女盡扶養義務 法官打臉

萬姓女子六歲就遭母親遺棄由父親和教會帶大,但廿多年後母親卻突然出現,並要求女兒負起扶養責任,但女兒拒絕,母女二人因而對簿公堂。法官審理後認為,當初是母親狠心遺棄女兒,廿八年來音訊全無,法官最後以母親根本未盡照顧之責,最後判決女兒不必負扶養之責。(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五十六歲的謝姓婦人,廿八年前生下女兒之後,就與丈夫漸行漸遠,並在女兒六歲時離家出走,自此就音訊全無,丈夫因而提出離婚訴訟獲准,女兒從小就與父親相依為命。廿八年後,萬姓女兒已長大成年,市府社工突然通知萬姓女子,指稱謝姓生母因中風無法工作,無法生活,被安置在醫院附設護理之家,需要萬姓女子分擔照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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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姓女子得知拋夫棄女、廿多年沒見面的母親再度出現,並要求她擔負照顧責任時,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萬姓女子向法官供稱,從未感受到母愛親情,對母親也完全沒有印象,即使母女二人見面,也無法認出彼此。而萬姓女子的朋友也出庭作證,萬姓女子小時侯住在教會附近,如果沒有長輩教養,和教會關愛與照顧,萬姓女子才沒有走偏。法官審理後認為,謝姓婦人離家出走近卅年,造成女兒成長過程中缺乏母愛照顧,備極艱辛,女兒心中痛苦難以言喻,謝姓婦人未盡照顧義務,如果要求女兒負擔扶養,明顯有失公允,因此判決女兒免除對生母的扶養之責。

留言 143
  • Rossi
    兒女年幼從未撫養盡責 現下一出現要求撫養自己 雖然百善以孝為先 但是自己沒盡父母責 毫無親情之義務 令人感到不恥!
    2018年07月23日00:31
  • ⋯⋯
    還好法律有改變,沒有受到刻板儒家思想影響!盲目的百善孝為先。如此的父母,何來孝順?
    2018年07月23日00:55
  • 蘇洛
    果然臉皮有夠厚
    2018年07月23日00:44
  • 人渣媽媽 死前還要消費一下自己的女兒
    2018年07月23日00:42
  • 孫和成
    看來又是一個不是的女性垃圾。
    2018年07月23日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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