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職場上遇到惡意羞辱你的主管、或刻意排擠你的同事,導致原本好好的工作變得越來越難以忍受時,你會如何反應?
是「良禽擇木而棲」直接離職?
(但下一份工作未必會更好,且這可能正順了職場小人的意)
是告訴自己「別跟豬打架」於是持續默默忍受?
(別跟豬打架是對的,但只被動忍受,問題並不會因此解決、甚至可能加劇)
是上社群媒體訴苦、甚至發動公審?
(千萬小心觸犯個資法、或進公司時簽訂的法律條款)
還是乾脆霍出去加入戰局演出宮鬥劇,「以牙環牙以眼還眼?」「加倍奉還?」
(但現實人生畢竟不是戲劇,通常只會造成兩敗俱傷而已)
其實上述這些常見的應對,或許都不是面對職場霸凌時的最佳解。
遇到霸凌,最好的方式是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有時候甚至需要反擊──但是這樣的反擊並非「硬碰硬」、「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是要清楚自身的權益,並且透過適當的申訴 / 法律途徑,讓更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加入調解或處理。
以下,筆者將以長期從事法律調停工作的經驗,分享幾個面對職場霸凌時的實務「教戰守則」──掌握以下三大重點,面對動輒欺壓下屬、攻擊同事的職場小人,你將更能從容以對:
重點一:「以靜制動」、清楚霸凌定義與自身權益
最常見的職場霸凌,往往來自「上對下」(如主管對員工、高層對勞方)的不當關係。但由於職場上本就有結構性的權力位階,基層工作者因此時常因為分不清什麼時候是「主管權限 / 任務交辦」、什麼時候則是遇到了「職場霸凌」。
另一方面,職場上有千百種不同的工作方式、工作態度,主管的求好心切嚴格要求、或同事間的小摩擦與衝突在所難免,也都是職場上的常態。如果動輒上綱到「職場霸凌」、實情卻非如此時,也可能反讓自己沒事招惹一身腥。
因此,面對可能的職場霸凌,首先最大的重點是清楚自身作為公司一份子的基本權益 / 權利,並對職場霸凌的定義有所認知。
我經常強調,即使不是法律工作者,不論白領藍領、在哪國工作、職稱 title 是什麼,大家都應該盡量熟悉當地的勞動法規(如台灣的《勞動基準法》、還有較少人知道但實務上非常重要的《勞動事件法》等等),了解自身的基本權益。這樣在面對職場紛爭時,便不會對方或有心人似是而非的論調牽著走。如果當事人還是不太清楚自身權益,現在台灣和多數先進國家都有地方的勞工機構、勞工權益相關組織的辦事處等,建議可向這些機構的專業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舉例來說,如果老闆認為你工作表現不好而把你叫去「訓話」、或在同事們面前指責你的績效表現不佳讓你很沒面子,算不算職場霸凌?這件事情就很難一概而論。法律實務上來說,由於爭議雙方必然「立場不同」,因此最後往往都會回到行為本身:老闆的「訓話」之中是否對你進行人身攻擊?又或者其指責本身毫無根據、不符事實?⋯⋯等,都會影響到「職場霸凌」與否的判定。
在這裏也提醒大家一個原則,在工作上的所有衝突或爭執,不論對方多麼「機車」,仍請盡可能地「對事不對人」。因為每個人在工作上的做事方法不同、爭執在所難免,然而一但將職場上產生的情緒投射到「個人」身上,往往就很難理性看待爭執本身,甚至會讓狀況越演越烈,工作問題沒解決、還演變為私人仇怨,得不償失。
此外,建議大家特別留意進公司時簽訂的「勞動契約」。當中關於基本薪資、加班費、出差費、休假相關規定⋯⋯等,是否符合當前的勞動法規。若否,則公司不但有違法之虞,更不值得你為之效力。
重點二:收集充分證據,利用行政、法律調解手段解決問題
在今(2021 年)夏天我的新書《職場霸凌:法律調停專家教你維護職場權益,化解工作場合的欺壓侵犯》當中,介紹了各國職場當中出現、高達 20 種涉及「職場霸凌」的爭訟案件。當中包括:薪資霸凌、職場權益霸凌、人力剝削、言語霸凌、妨害名譽、共同過失栽贓(到特定同事身上)、性騷擾、不當解雇、網路霸凌、歧視孕婦、歧視身障者、文化 / 種族歧視、年齡歧視,甚至到公然的肢體霸凌⋯⋯等等。
面對這 20 多種涉及職場的霸凌事件,因應當時狀況和相應法律條文的不同,處理方式自也有所差異,我在書中也分別介紹了其事發情境、適用條款和後續處理方式。然而背後不變的共通原則是:在(疑似)職場霸凌事件發生的當下,請先控制住情緒、盡可能收集完整的證據,如此之後不論是走內外部調解或訴訟方式,才能有所依憑。
以「薪資霸凌」──即公司給予員工「不合理 / 法」待遇的事件來說。員工要怎麼證明這樣的薪資「不合理」?這時包括薪資單明細(上列薪資是否達到最低薪資標準 / 是否符合入職合約)、歷月薪資匯款單(是否按時給付薪資、是否刻意降薪?);或者是公司內部公告關於「加班費」、「出差費」、「特別修假」、「薪資報稅預扣方式」等等規定,就都可能是十分重要的證據。
當收集足夠充分的證據後,建議大家在此時可委請熟悉相關法律的專業人事諮詢。在這裡大家不用過於擔心「對簿公堂、傷財又耗時耗心」:因為在實務上,多數職場中出現的不公爭議,都可以用調解的方式來解決,情節較輕微者在公司內部就可調解;即使是「上法院」,如果證據明確,通常也會走流程較快的法律調解 / 判決路線。
在台灣,前面提到的《勞動事件法》中,有「司法調解」一項供勞工選擇:企業老闆將面臨法院法官的快速調解與判決壓力。有關勞資糾紛爭議實務,目前台灣主要是以《勞資爭議處理法》來做行政調解的依據,以《勞動事件法》來做司法調解的依據──這些實務內容和流程,在我的書中均有介紹,歡迎有興趣的讀者朋友進一步參考。
關於「職場霸凌」,也想跟大家溝通一個觀念:很多職場糾紛,在員工看來是「惡性霸凌」,但資方會認為是「員工太草莓」。勞資雙方本身的立場、認定就經常不同,各說各話下必然出現更多爭議。因此,重大霸凌爭議以「法律調停」或「法律訴訟」等公正第三方介入的手段解決,並不是所謂的「拖公司下水」、「找自己麻煩」⋯⋯等,反而可能是順利解決事件的最好方式。
重點三:正確處理霸凌紛爭,在職場更上層樓
最後,或許也是對當事人來說最重要的,是在面對並處理完「職場霸凌」之後,對自己產生的影響。
作為職涯路上一路走來,曾經遇過很多好同事、好主管,也經歷過少數職場霸凌事件的我,在這裡想特別強調一句話:
「面對職場霸凌,你可以化負面經驗為往上提升的最佳動力。」
當職場霸凌發生時,不論最後的處理方式和結果如何,許多人都難免會有一種負面的情緒感受。或許是擔憂其他同事對自己的看法、或許是不知如何處理和公司的關係,甚或是擔憂自己「在業界的形象」等等。
但其實霸凌者的行為,就是想要讓你的生活混亂,進而影響工作甚至職涯。也因此,我們更不要讓對方或公司的失當行為,影響你對自己的期望與目標。
就我多年以來的觀察,在職場上霸凌他人者,不論其位階有多高、部門有多大,絕大多數都是職場上的「弱者」──為什麼說霸凌者是弱者呢?因為會以霸凌方式欺壓員工的上司,或是以結黨孤立、陷害算計等霸凌方式對待同事的員工,在心態上往往有強大的不安全感和偏差認知,他們總是深怕下屬會超越自己;或者因自卑情結作祟,而認為貶低別人、才是證明他自己更好的唯一方式。若他們無法放下這樣的扭曲心態,其實終其一生,無論表象上獲得多高的成就與收入,內心都無法感到真正的平靜與喜悅。
面對這樣的「職場小人」,請無需害怕恐懼。你只需以正當的程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並持續鞭策自己永遠以霸凌者為警惕就好。也許在霸凌事件過後部分同事會因為「怕惹上麻煩」等和你疏遠、甚至因為你與公司的爭端結黨攻擊你等等,若是如此正好──你也因此分清哪些人是真正值得一同提攜成長的真夥伴、哪些人的「友誼」則不過是利益結合下的虛像。
千萬不要炮製霸凌者的「結黨攻擊」方式來進行所謂的「反擊」──因為那只會讓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變得猶如深陷泥沼般的骯髒。綜觀多數職場霸凌者的行為,其實在業界多已樹敵無數,因此你也不需要把自己的精力投入在「對抗」他們之上──只需要用正確管道保護好自身的權益,並且在工作中穩扎穩打、盡心盡力,霸凌者就無法扳倒你。
如此,就算你選擇離開與霸凌者共事的公司,也必可以在同一個產業中繼續茁壯成長──有些人會擔心因為和公司或同事的爭端「鬧上法庭」,會讓自己在產業中「黑掉」等等,其實大可不必。至少在絕大多數成熟競爭的市場和企業中,檯面上下的職場糾紛相關案件其實多如繁星、你絕對不會是少數的「特例」,只要是經過法律正當程序調解、判決,均不會影響到多數企業對(當事人)的專業評價。
我認識很多曾經遭受過職場霸凌的人,如今在職場上的表現和成就斐然。因為他們在理解如何處理霸凌以及維護自身權益之後,反而在工作中更有「動力」──這樣的動力,不是「復仇」的動機,而是在「坦然面對問題、正確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切身地產生了對自己的強大信心。
反觀若因相關事件產生擔憂,反而遂了霸凌者的目的──再強調一次,正如許多其他領域的霸凌事件一樣,對方的最終目的,不過就是希望你在職場上跌倒;因此面對這樣的挑戰,更要堅定地站穩腳步。
另外,就比較務實面的角度來說,很多人會問:到底在霸凌事件解決後,當事人該不該「離職」?這點因為每個個案大不相同、狀況無法一概而論。但多數爭議情節較輕微的事件,若得到妥善處理,其實並不會影響到(受害)當事人的工作。如果當事人最後仍是決定離職,則要注意當初自己是否有簽訂「競業條款」以及「保密協定(NDA)」等相關規定即可,避免引發後續不必要的爭端。
結語:職場有如「修道場」,長路上請彼此關懷
我始終認為,職場其實就是人生的「修道場」。因為在你我人生中的多數時光,其實都在公司中與來自四面八方、形形色色的人相處、共事,並學習如何從中提升自己、實現自己的理想。
因此,我們不用過度戰戰兢兢、擔心自己是否會遇上「職場霸凌」,只需要清楚自身在公司中的應有權益、應盡義務,並預先知道職場中常見的霸凌類別、若遇上職場霸凌之後該如何正確處理,就能在事件發生時從容以對,將對自己心境的影響減到最低。
對於職場小人的「惡意」,我們或許無法改變對方,但至少要懂得保護自己。讀者朋友們千萬不要小看「職場霸凌」造成的身心危機。因為若情節過於嚴重,甚至是會造成「命案」的。如在台灣有不少社會事件,例如 2013 年軍方洪仲丘的「被虐致死」事件; 2018 年成大醫院「喋血殺人」事件;2019 年澎湖醫院的黃姓總務主任的自殺事件⋯⋯等等,其實本質上都與長期扭曲的「職場」結構、潛規則,或職場中被視而不見的霸凌事件有關。
目前根據各方研究統計,先進各國的在職人士,因為職場霸凌所造成的憂鬱、抑鬱、躁鬱以及精神疾病,已經產生巨大的職災傷害。這樣的情況,也提醒企業界的雇主們需要格外重視──因為職場霸凌造成人才損失,也必然會造成企業的重大損失。
同樣的,在職人士也需要更意識到「職場霸凌防治」的議題,正確地認知相關議題,除了能讓你在工作中突破情緒框架、活出自己想要的職場生活外,也別忘了保護周遭可能正受到職場霸凌之苦的同事或下屬。
在職場上,我們選擇善良,並不代表對不公不義逆來順受。勇於用正確手段捍衛自身權益的同時,也是讓更多潛在霸凌者的惡行無法得逞。
執行編輯:劉芳瑜
核稿編輯:張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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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0日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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