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羅哈客運高速公路翻車三死三傷,阿羅哈客運公司設在高雄,高雄市勞工局前往執行勞動檢查,檢視事故車司機最近一個星期的出勤資料,初步發現客運公司疑似涉有三項違反勞基法規定:
1.使勞工連續出勤超過6天,未依規定給予勞工每7天至少有2日之休息,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勞基法3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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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輪班勞工更換班次時,未使勞工至少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勞基法34條)
3.使勞工1日連續出勤時間超過12小時。(勞基法32條第2項)。
高雄市勞工局將依行政程序查察裁處,違反勞基法上述三條規定,每條最高可分別裁罰新台幣100萬元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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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記者林憲源 圖:翻攝)
寬寬媽衣袖 已有普悠瑪翻車的前車之鑑,政府帶頭把所有責任推給駕駛!
上梁不正下樑歪~有臉法辦民營嗎?
肯定是等風頭過了又草草了事~
請民眾和媒體都要共同監督!
駕駛在國外是專業人士,在台灣就是爆肝勞工,請政府修訂並嚴格執行相關法案,
避免過勞駕駛!
2019年06月11日08:06
然後???罰完沒幾天還不是依舊這種出勤制度
2019年06月11日08:06
琪翔 疲勞駕駛所導致的!
2019年06月11日07:57
我是人,我反萊肉狂肉核食護食安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還要用個疑字 ,搞什麼勒!
師父不在 ,徒弟做不了主 ?
2019年06月11日09:15
蔡幸喵 最高可罰100萬
結果每次風頭過了罰2萬就沒事了
2019年06月11日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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