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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指揮哥」糗了 警方依新道路法規開罰

鏡週刊
更新於 2019年10月18日08:15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8日08:17 • 鏡週刊

**台中市一名吳姓男子經常亂打電話報案,有時還會跑到街上手舞足蹈,用誇張的肢體動作指揮交通,或拿著臉盆跳舞,作出「練功」狀,地方人士私下叫他「練功哥」「指揮哥」,警方卻頭疼不已,但他最近踢到鐵板,日前他又再度上街頭「指揮交通」,被警方依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罰單,希藉此遏止其誇張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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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人員透露,這名吳姓男子經常謊報有人打架、受傷,或說自己心臟病發作,救護車抵達時則拒絕送醫,說他已經好了!甚至揚言要告消防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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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一臉陶醉在路上「練功」。(翻攝自爆料公社二社)

地方人士則說,吳男心血來潮跑到馬路上,以誇張的肢體動作「指揮」交通,有時則頭上頂著臉盆站在車道上,作出練功的動作,他當街搞怪使得過往車輛因怕撞上他而減速,造成塞車,而他活躍的地域起碼橫跨3個派出所轄區,地方人士都叫他「指揮哥」或「練功哥」。

本月16日上午9點多,「指揮哥」又跑到台中市北區崇德路及錦中街口路中央,手舞足蹈擋車,快樂且胡亂的指揮著,於是有路過民眾,將照片上傳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並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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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獲報趕往現場,只見「指揮哥」一臉陶醉的揮舞著雙手,但路過車輛紛紛閃避,立刻喝令吳男離開路中央,旋即將他逮捕。

這次,他可沒這麼容易過關,員警根據10月才修訂上路的新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之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開單告發,再告誡及勸導離去,以避免影響行車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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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
  • 深情公子
    這種不正常的 通常開罰也沒錢繳.... 拿到紅單繼續練他的功 指他的輝😒
    2019年10月18日09:49
  • 😄想看影音😄
    2019年10月18日08:59
  • 林志明
    應該還要加或是強制就醫【直接送精神病院去】
    2019年10月18日13:50
  • Neo
    有時紅燈等很久,綠燈時一些公司警衛指揮其他車輛停下,讓他公司貨車優先出入,這樣也違法囉?
    2019年10月18日11:29
  • 新民高中附近,崇德路跟五義交叉路口,怎不送他去對面?
    2019年10月18日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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