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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司法正義不能私了 蔡清祥:不容殺人犯逍遙法外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21日16:39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1日11:57
港女箱屍案嫌犯陳同佳即將刑滿出獄,並想到台灣投案,法務部長蔡清祥(左)與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晚舉行記者會,指必須透過官方正式的司法互助交流案件證據,也呼籲港府依循正式管道,進行司法磋商。(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針對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想到台灣投案,但外界質疑陳是「被投案」,恐有港府、甚至中國方面在幕後操作,呼籲勿陷於「一中框架」陷阱,但國民黨方面則認為我方應行使司法管轄權,同意陳同佳來台投案,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和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召開記者會,蔡強調,法務部處理本案應符合三項原則,堅持「司法正義不能私了,不允許殺人犯逍遙法外」;邱也指出,當務之急,台港應儘速討論司法互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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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祥指出,法務部處理本案三項原則是,首先,台港雙方均有此案的司法管轄權,基於兇嫌陳同佳和被害女友都是香港籍,且陳目前在香港羈押中,在他羈押期滿前,港府應本於職權追訴其殺人犯行,又考量「港人港審」與審判的優先性和便利性,應由香港政府優先處理。

其次是「司法沒有空窗期」,無論中華民國或香港特區政府均應負起責任。港府更不應該讓殺人嫌疑犯陳同佳任意遊走,以免有串證或湮滅證據情形,中華民國政府會透過司法互助方式處理本案,「絕不會私了,更不會有拒收的問題」。

最後,是中華民國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絕不卸責,中華民國政府願在司法互助前提下,全力提供相關資訊、並派員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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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蔡清祥指出,行政院已責成法務部和陸委會組成專案小組與港方接洽,處理本案司法互助事宜,並提出兩項方案,一、是考量家屬心情,和審判的優先性和便利性,香港政府應優先審理本案,我國司法機關願提供相關事證協助審理。二、香港政府有無管轄權一事,應由香港法院做出正式裁定,若本案經香港法院裁定無管轄權,中華民國政府願意針對本案與港府共同討論後續處理。

蔡清祥強調,在司法互助的前提下,陳同佳因涉殺人重罪,不應縱放,港府應於陳另案執行期滿時立即逮捕並偵辦,以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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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5
  • 阿成
    綠媒洗白文,怎麼愈洗愈黑~ 民進黨永遠黨意大於民意,黨的利益大於人民的利益,政治大於法治,還可以騙到那麼多選票,也是厲害
    2019年10月22日01:24
  • 陳 約瑟
    很多司法人員 遭天譴慘死的一堆 守法就可躲避天譴嗎 司法是騙局 法官沒有審判權 法官自己私下為非作歹 拿髒錢,欺壓百姓 法官,檢察官都是壞人 不然他們怎會遭受天譴 很多法官重病不好 遭受慘報 很多慘死 法官沒資格判案 都是受詛咒的人 台灣法律是騙術 立委都是黑道人 黑道人都是老天爺要殺的人 進廟寺 拜偶像 搞同婚 按天理 大罪惡 是死罪 有天譴 有慘報 你不信 沒關係 要等看 耐心點 死罪難逃 災降殺滅 應當留意 應當悔改
    2019年10月21日22:22
  • 龍哥龍哥
    早就要猊問過主子在說 打臉自己了吧
    2019年10月21日18:05
  • 貓事
    通緝也是騙一騙而已? 亡國菜一貫手路
    2019年10月21日16:11
  • 紹洋 瓦德 🇼™
    反送台,護數前!
    2019年10月21日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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