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高樹鄉一處香蕉園日前不斷遭竊,楊姓蕉農為了抓賊,數日來苦苦守候在香蕉園中,終於等到偷蕉賊出現,他拿著木棍追上前猛打,再將對方手腳綑綁住,持續逼問有無同夥,沒想到最後竟導致竊賊死亡。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後,法官審酌楊姓蕉農已賠償上百萬元,改判3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指出,事發於2017年5月27日一早7點多,楊姓蕉農被通知有人正在偷香蕉,他立刻趕赴果園中,看見鄭姓男子正持鐮刀割取香蕉,楊姓蕉農立刻追了上去,並且用竹棍狂敲或赤手毆打,持續逼問有無共犯,他發現鄭男全身開始發抖,不過並未將人送醫,導致對方最後不幸死亡。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對此,楊姓蕉農深感懊悔,他也主動到警局投案,表示自己是一時失控,才會失手打死鄭男,警方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起訴。屏東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楊姓蕉農3年8個月有期徒刑,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合議庭審酌楊男是自首,且願賠償110萬元,遂改依妨害自由致死罪,從輕量處3年刑期。
大牛 賊先錯在先,受害蕉農失手打死賊卻被判賠那麼多錢還要關三年?
為什麼蓄意殺害小燈泡的現行犯卻輕判呢?
2020年05月26日15:14
廖文男 這只能怪台灣法律太過保護作姦犯科的人權了!有的人一犯再犯為什麼?守法努力的人就該死嗎?就應該是受害者嗎?反而好吃懶做的人輕輕放過!
2020年05月26日15:54
阿豪 太扯了判你的法官心態也有問題到底公平正義在那裡是要賠小偷什麼東西什麼3年頂多過失殺人自我防禦7個月易科罰金
2020年05月26日15:47
紅蠟筆貴族 要隨意亂殺人法官才會同情你廢死才會挺你....保護家人財產的就是該受害失手殺人一定要重判才能展現犯人的人權⋯⋯
2020年05月26日15:46
慣竊手砍斷
2020年05月26日15:39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