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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3個月大好險有姑姑 才能順利成長!女兒怒訴免養老爸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11月30日22:00 • 尹維源

女子小萱指控父親阿國(均化名),當年離婚時約定由父親獨任親權人,但父親從她出生不久就離家,也未曾支付扶養費用,她自幼就由姑姑扶養長大,並長期受政府補助與家扶中心扶助,勉強維持生活。不滿父親從未盡為人父之責,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憤而請求准予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小萱所說並非是事實,他在2、3年前有工作,有給小萱錢。法官考量,阿國現年67歲,已逾法定強制退休年齡,在2021、2022年均無申報所得,名下也無財產,現在每月領有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7759元,依據所在縣市最低每月生活費14419元,足認屬不能維持生活之人,自有受扶養之必要。

阿國的姪子到庭證稱,小萱從3個多月大起,就與他的母親,也就是小萱的姑姑同住,因為小萱的母親有智能障礙,無法照顧小萱,小萱的父親阿國也未照顧小萱,他的母親實在是不忍心,就把小萱帶回照顧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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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萱的成長過程裡,他沒有看過阿國來找過小萱,阿國也沒有給過生活費,他的母親有時會跟阿國開口要學費、生活費,但卻都沒有拿到錢,小萱的生活開支、學費都是由他的母親負擔,他開始去上班工作後,也會寄錢回去給母親分配使用。

法官考量,阿國辯稱他有拿錢扶養小萱,但是並未舉證以證實其說,阿國到庭時也表示,無法就此提出收據或其他證明,勘認阿國所言僅是空言抗辯,尚難採信。

法官審酌,阿國確實自小萱年幼時起,就有未盡扶養義務之情事,致使小萱的成長過程缺乏父愛,導致雙方之間親子情十分淡薄,情節實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免除她對阿國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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