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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船台中外海越界捕魚 海巡強勢登檢押回重罰320萬驅離出境

中華日報
更新於 11月22日11:40 • 發布於 11月22日11:40

台中海巡隊昨日將人船驅離出境。(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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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大陸「閩霞漁」漁船日前在台中松柏港外十五浬處海域越界捕魚,海巡署艦隊分署台中海巡隊人員廣播要對方停船受檢,大陸漁船拒檢蛇行逃逸,過程中陸船拒檢衝撞,險象環生,海巡人員仍將陸船押回繩之以法,裁罰高額罰鍰三百二十萬元,二十二日將漁船驅離出境。

海巡署第三海巡隊三日接獲第四巡防區指揮部通報,在台中大安溪外海九浬處海域發現一艘疑似大陸漁船越界,該隊立即派遣線上巡防艇PP─一00三五號前往,在台中松柏港外十五浬發現一艘「閩霞漁」越界大陸漁船航行作業中,立即廣播請其停船受檢。

經多次鳴笛廣播後,漁船均拒不停船並加速蛇行逃逸,海巡人員冒著風浪危險緊追不捨,最後成功強靠登檢;經登檢後清查共有陸籍蔡姓船長等十五人,鐵殼船體約四百二十噸,漁獲約二噸均依法海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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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海巡隊查獲「閩霞漁」漁船越界捕魚,海巡人員將蔡姓船長等十五人押返台中港海巡基地偵辦,並重罰三百二十萬元。(記者陳金龍翻攝)

台中海巡隊表示,漁船非法越界捕魚事實明確,依據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由海巡隊PP─一00三五艇將漁船及船長、船員等十五員全數押返台中港海巡基地偵辦,處以罰鍰三百二十萬元、沒入漁具,經確定罰鍰已匯入國庫,昨日上午九時,將漁船驅離出境,並警告不得再進入我國禁限制水域作業,否則將加重裁罰金額,甚至沒入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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