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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4)華邦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及提前終止租約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26樓部分辦公室區域
2.事實發生日:112/10/11~112/10/1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70.42坪
使用權資產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672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華新麗華(股)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業務需求及符合公司要求規格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國防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民國87年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6,500,000千元
註:建築物(辦公室) 係民國98年華新麗華(股)公司自建,價格為新台幣4,300,000千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同上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條件付款;租期:民國111年01月01日~113年12月31日
後因實務需要,契約於民國111年12月31日提前終止。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周邊行情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交通便利提升行政效率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10月1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10月1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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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