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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買賣股票3萬多筆、21億元 國小校長不聽勸被記過2次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7月11日08:28 • 發布於 2020年07月11日05:06
公懲會判蔡樂生記過兩次。(圖取自赤崁國小網頁)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澎湖赤崁國小校長蔡樂生,屢次遭民眾檢舉上班「沉迷股市怠忽職守」,監察院介入調查,發現他約3年半進出股市高達21億元,經澎湖縣政府懲處後仍不聽勸,依舊在上班時間玩股票,氣得監委提起彈劾,公懲會認定違失情節重大,記過2次懲戒。

彈劾文指出,蔡樂生被民眾多次檢舉「沉迷股市怠忽職守」,經澎湖縣政府調查,證實蔡上班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多次勸阻仍未知警惕,反懷疑是某位老師檢舉,意圖對對方秋後算帳,並持續委託證券商從事有價證券交易。媒體爆料後、澎湖縣政府給予蔡樂生申誡處分,但他依然故我,仍於上班時間頻繁買賣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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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認為,蔡樂生長期擔任國小校長,明知上班時間不能從事股票交易行為,卻未能廉潔自持以為師表、嚴守分際、謹慎自持,竟於擔任中山國小及赤崁國小校長期間,利用上班時間頻繁進出股市,未能專心執行校長職務,經勸阻、媒體報導及懲處後,仍置之不理,持續頻繁委託股票買賣,並以虛偽不實言詞狡辯,嚴重影響校長職務執行,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提起彈劾。

調查報告發現,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15日止,蔡樂生委託買進上市、上櫃股票1萬3265筆、4萬2036張,金額約21.75億元,委託賣股2萬240筆、4萬2079張,金額約為21.71億元,顯示確實頻繁買賣股票。至於蔡樂生所稱資金不多,屬小額投資,非鉅額投資,並非監院所追究的事項。

公懲會認為,公務員於辦公時間內,本應負責盡職,維持良好辦公紀律,不得利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人事行政局及澎湖縣政府均曾提示過,但蔡樂生仍在上班時買賣股票,所為屬於公務員懲戒法「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所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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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懲會指出,蔡樂生的違法行為將導致公眾喪失對其校長職位的尊重與執行職務的信賴,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為維護公務紀律,有予以懲戒必要。

公懲會審酌他身為校長,竟長期間利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經澎湖縣政府懲處申誡後,仍持續為之,評議後決定給予較重的記過2次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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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2
  • 遠🥗
    21億...那就專心操盤吧,不要誤人子弟了。
    2020年07月11日05:31
  • R Wei
    他都億來億去了,誰在呼你要記幾次過,等領退休俸而已
    2020年07月11日05:37
  • 朱桂珍
    根本是股神!回家去操盤賺更多!連國小校長薪水這點小錢也要賺,丟不丟臉阿,股神校長!要仔細查牠後台,是否是有政客親屬。
    2020年07月11日05:39
  • 笑看人生百態
    記過二次沒有了,好強喔這監察院幹嘛領薪吹冷氣,做的不痛不癢,佩服。
    2020年07月11日05:23
  • 讓他滾了吧
    2020年07月11日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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