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富邦銀行一名黃姓女行員在茶水間拿著半杯熱水等裝水,不料前方廖姓男同事轉身,2人發生碰撞,結果熱水濺到廖男身上、燙傷他的手臂。台北地檢署認為,黃女排隊未保持距離,熱水杯也沒有蓋上蓋子,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嫌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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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黃女2018年1月23日在茶水間裝水,但當時熱水只夠裝半杯,所以先退後讓廖男裝水,沒想到對方裝完水後,在轉身之際2人發生碰撞,結果熱水灑出燙傷廖男,造成他右前臂二度燒燙傷。廖男事後越想越生氣,因此怒提告。
檢方偵查終結,認為黃女明知杯子裡有熱水,卻貪圖一時方便沒有上蓋,加上與廖男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導致對方受傷,乃涉有過失,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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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_ 輪家是台女耶~ 台女怎會錯,一定是前面太退後撞到的
2019年06月18日15:22
黃大雲 🙊🙈🙉 這是三小同事?
2019年06月18日13:40
國閔 這個判決讓我長智商了。。請問法官大人。。安全距離是多遠阿。。。講一下
2019年06月18日11:26
Tom Tsui 這樣就對了!
2019年06月18日08:27
Wesley 這兩位應該平常仇就結很大了吧!
2019年06月18日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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