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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淘寶」買鋼筆槍!差點被判刑 男:網頁沒說可發射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8年10月21日07:16 • 發布於 2018年10月21日07:02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無論是上網「蝦皮」還是「淘寶」,商品資訊一定要看清楚,也要多問與賣家了解。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上淘寶購買一支鋼筆槍,沒想到檢警登門搜索、逮捕。黃男大喊冤枉,強調並不知道該槍可發射子彈。士林地方法院最後判決黃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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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內容,黃姓男子於2016年11月上淘寶以約1129元新台幣價格,買下一支「按鈕式鋼筆拉桿式火柴槍」,以為僅為收藏用品。沒想到收到貨品幾天後,檢警突然登門搜索,並且將鋼筆槍、8顆鉛彈扣回,該支鋼筆槍也被刑事局鑑識中心認定,具有殺傷力,黃男因此被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私運管制物品等罪,遭士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起訴。

黃男大喊冤枉,強調購買時的商品資訊頁,並沒有標示具有殺傷力,還分類在「玩具類型:彈弓」項目內。取得鋼筆槍後,曾裝進「洗得釘」好玩發射看看,但因釘子卡在槍管內作罷,也再沒使用過,純粹因覺得有趣才購買,沒有任何犯罪意圖。

士林地方法院審酌供詞後認為,該商品頁面確實無標示清楚,且若黃男知情能發射子彈,就不會讓鋼筆槍被喜得釘卡死,黃男的說詞足可採信,因此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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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0
  • Michael. Wu
    好扯的理由,但是台灣的恐龍吃這一套!
    2018年10月21日23:23
  • 沒有成員
    吃飽太閒
    2018年10月21日17:43
  • Chi
    都搜出鉛彈了怎會不知道可以發射哈哈
    2018年10月21日16:31
  • Eagle
    警察這麼厲害買個淘寶都知道收件人跟地址,滿大街ktv酒店小弟都帶槍抓到抓不到…北爛
    2018年10月21日16:13
  • Ian
    判無罪還上訴個屁
    2018年10月21日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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