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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百萬買房…他登記未婚妻名下 女要「大聘1百萬」

TVBS
更新於 2019年10月10日07:56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0日07:46 • 林保宏
1名男子在1個月後就要和未婚妻步入禮堂,但現在他因為女方的要求而猶豫了。(示意圖/TVBS)

婚姻要幸福美滿,一定是要夫妻雙方共同努力,只有一方付出,未來會發生許多問題。最近有1名男網友發文,他提到友人為了未婚妻,把500萬的創業基金去買房子,還把名字登記在對方名下。現在距離婚禮只剩1個月,他為了聘金、宴客、蜜月費用煩惱,但未婚妻卻完全不負擔一毛錢,他問該怎麼辦?

該名男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他開頭提到「我要替我好麻吉抱怨一下!」他稱說麻吉下個月要結婚了,但看來悶悶不樂,照理說要娶美嬌娘了應該十分開心,詢問之下,才知道他正為了籌備婚禮的費用而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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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網友說,麻吉是高雄人,女方是雲林人,婚前女生說不想去高雄跟公婆同住,希望能繼續住雲林,這樣回娘家也比較方便。為此麻吉把父親給他的500萬創業基金,在雲林買了房子,而且女方說要有安全感,於是他就把名字登記在未婚妻的名下,也承諾會給她1個家。

1名男網友分享自己麻吉遇到的情況,網友們看了紛紛勸快放生吧。(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原本他們是以結婚前提交往,將近3年時間存了一筆將近100萬結婚基金,男方原以為這是要拿來付宴客的錢,但女方說是小孩未來的奶粉錢,要他另外想辦法。更讓男方傻眼的是,女方說結婚宴客的錢全由男方出,還要求大聘100萬、小聘36萬,這些錢女方都要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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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網友還補充,麻吉得負擔婚紗、婚宴、蜜月旅行等所有費用,女方則是沒嫁妝,只負責餅錢而已。最後協調之下,女方只收36萬小聘,剩下的錢則說要給女兒當零用錢。還說之後若是懷孕了沒工作,在家裡帶孩子,「才能不用看男生臉色,她要有安全感。」

發文一出,網友們議論紛紛,勸男方「這個婚千萬別結,屆時人財兩失啊」、「這女的也太自私了,婚姻生活本來就是要一起經營承擔啊」、「這行為根本與賣女兒沒兩樣啊」;更多人勸男方「把未婚妻放生吧!記得把房子和錢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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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1
  • 男的怎麼看都像是遇到金光黨,騙婚的
    2019年10月10日08:42
  • 洪靖怡x和玄禮月
    夫妻是互相的,你們都還沒結婚,就獅子大開口,女方都不用分擔任何一分錢,可見婚後也是吃你的,我覺得還是別結了吧~下一個會更好~~~加油
    2019年10月10日09:19
  • NieR
    離婚是早晚的
    2019年10月10日08:43
  • 小丞
    想辦法把房要回來吧 該捨就得捨 免得多年後 自己痛苦就算了 還讓孩子身處再沒雙親陪伴中成長
    2019年10月10日09:16
  • 裕榮
    結個婚平民立刻掉階變奴隸
    2019年10月10日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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