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范姓男子在2022年1月發現妻子A女有婚外情,還多次將小王帶回家中進行多次性行為,范男得知自己被戴綠帽後氣炸,為了蒐集證據,在家中偷偷安裝了兩部隱藏式攝影機,一台放在客廳鋼琴下方,一台放在主臥室書桌下方,祕密錄下A女與黃男的偷情過程。不過桃園地院審理,認為范男的行為明顯侵犯了A女的隱私權,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范男於2022年1月發現A女有婚外情,並在2月1日至15日安裝監視器,已在同年6月10日正式登記離婚。根據判決書指出,范男當時心生怨恨,在家中裝了監視器,拍下A女與黃姓男子多次性行為,范男以錄影內容要求A女赴律師事務所協商,然而雙方談判破裂。范男隨後於3月21日對A女及黃男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並提交錄影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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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范男也因家暴妨害秘密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范男對於安裝監視器事情,在偵訊時辯稱「目的是確保家中小孩的安全」,並非無故拍攝;但法院指出,住處原有的監視設備已足夠達到保護目的,額外安裝的隱藏監控器已超出合理範圍。即使范男聲稱是為了收集證據,但是在蒐集完後仍沒有把監視器拆下,顯示其行為已無正當理由。
經法院裁定,范男的行為對A女造成了重大心理及隱私損害,難以接受,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范男對判決提出上訴,但高等法院已駁回其上訴。
《TVBS》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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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在自己家裝也犯法?爛法律!
08月09日05:37
黃瑞麟 這是什麼社會在自己家裝?攝影機也不可以是到底社會怎麼會變成這樣真可憐完全沒有倫理道德可以説
抓到背袋賣力帽子還有罪,真的是他媽的社會變態
08月09日05:41
OOKAMI AKIRA 不錄影要拿什麼當證據?
台灣法律已死
08月09日05:55
阿茂 懂了沒?在台灣寧可當加害者也不要當被害者,加害者法官會想盡辦法幫你脫罪,被害者法官回想盡辦法幫你加罪
08月09日05:46
Eda🌶LEE 什麼先什麼後吧⋯⋯
08月09日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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