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偵辦總統尹錫悅12月3日發布緊急戒嚴令事件的聯合偵查組,繼第一次發送傳喚通知書,尹錫悅18日未到案後,今天向尹錫悅第二次發送傳喚通知書。若尹錫悅繼續回避收領傳喚通知書,或在無正當事由下拒絕傳訊,25日未到案,公調處計畫提請法院批准拘留尹錫悅。
由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警察廳國家偵查本部特別偵查團、國防部調查本部等組成的聯偵組,在傳喚通知書中要求尹錫悅在本月25日前往位於中央政府果川辦公樓的公調處辦公室接受調查。
通知書內容載明指控尹錫悅涉嫌違反內亂罪、濫用職權妨礙行使權利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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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偵組以快遞和電子公文的形式向尹錫悅官邸、總統辦公室總務祕書室和附屬室發送傳喚通知書。
聯偵組16日第一次向尹錫悅發送傳喚通知書,要求其18日到案受訊,但尹錫悅未到案,拒絕傳訊。公調處表示,若尹錫悅繼續回避收領傳喚通知書,或在無正當事由下拒絕傳訊,將提請法院批准拘留尹錫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