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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決定不修法!健保停復保制度12/23起廢止 實施近30年爭議不斷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11月22日04:52 • 發布於 11月22日04:52
從12月23日起,不分身分、有無出國,國人皆無法辦理停保,都要持續繳交保費。(圖:資料照)

健保停復保制度即將步入歷史,憲法法庭2年前判決停復保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衛福部決定不修法,今(22)日將預告修改施行細則,從12月23日起,不分身分、有無出國,國人皆無法辦理停保,都要持續繳交保費,不過針對已經辦理停保者不會追溯,會待再次入境返國時才會復保。

全民健保1995年開辦時,即推動停復保規定,健保停復保制度過去引發返台用健保看病等多種爭議,而在大法官釋憲後指出,《健保法》施行細則規定沒有法律明確授權,就逕行規範健保停復保等重要權利義務事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相關條文至遲自判決公告後2年失效,也就是12月23日,若要維持停復保,就必須修法,不過衛福部已決定不修法,將廢除停復保制度,不過同時會增訂過度條款給先前已辦理停保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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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現行停復保使用對象包含兩類,一種為失蹤,一種則是國人出國超過6個月以上可以申請停保,而停復保廢止之後,失蹤狀況的民眾就必須持續繳保費滿六個月再退保。而出國民眾,不論身份都不能辦理停保,必須持續繳納保費。但此規範不溯及既往,已停保者持續有效,直到再次入境後才會自動復保,並不能再申請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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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5
  • 機器人若能提升細膩度就能改善人性的不足。
    哈哈大笑!那種拿多重國籍的都回台灣利用便宜健保制度看病啊!根本沒住在臺灣,還用台灣資源。
    11月22日09:51
  • ...Paul..…
    在台灣沒工作還要被追健保國保
    11月22日09:55
  • Angel Chen
    不過補個小缺口罷了,那些回國貪圖健保的,寧可花來回機票錢也是大賺的差額,手術用藥等費用,都是用在台國人每年稅金補足的。
    11月22日10:22
  • Zac
    希望說到做到
    11月22日09:38
  • 應該還要立法,要有在台灣繳稅才能參加台灣健保,這樣才比較公平,否則,一些人繳稅給別人,而卻只繳少許健保費,就可以享用台灣高品質的醫療,這對永居在台灣的人,太不公平了,所以說,這條要立法才公平!
    11月22日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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