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中心/鄭博暉、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
台南一家杏仁豆腐冰名店,爆出欠薪官司。一名女員工以公司欠薪為由,導致她錯過眼疾治療的黃金期,提出高達近千萬的求償。案經台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原告精神求償並不合理,判決店家只要支付,2萬6000多元的薪水給原告,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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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密的剉冰裡先加入砂糖漿夾層,加入杏仁豆腐後,再淋上香甜的煉乳。這碗老牌的杏仁豆腐冰,大熱天消暑,平常時解饞,一年四季都有愛好的民眾青睞。還有招牌的杏仁玉露,濃郁的杏仁汁裡,加入芋泥、薏仁、紅豆和杏仁豆腐,綿密的好滋味,也是饕客們的最愛。
不過,已經經營了15年的杏仁豆腐老店,竟然遇上了欠薪官司,還遭一名前員工以欠薪沒錢買藥,錯過治療眼疾的黃金期,求償近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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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娘一提起官司就爆氣,不但否認欠薪,還拿出證據證明,前員工母女倆不但上班時間涉嫌偷錢,提告的媽媽在腦部要手術前,屢屢來應聘,還央求要入職。如今回想起來,老闆娘深覺,這對前員工母女狀似有備而來,她不但要上訴自清,根本沒有欠薪,還打算狀告這名前員工,涉嫌詐欺。
法官認為,就算店家沒有給員工薪水,也是侵害財產權,不至於侵害到健康權,判決原告請求的2萬多元的薪資有理由,駁回其餘訴求。不過店家如此遭控,也不想善罷甘休,要上訴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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