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9日公告「2024年度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去年出售舊制房屋者,今年5月報稅適用,全台368個行政區中,有200個行政區調高所得標準1至5個百分點;此外,財政部新增高價房屋每坪單價門檻,高價房屋適用範圍擴大,低總價、高單價的小豪宅也入列,估計影響約4千戶。
財政部2016年起實施房地合一稅制,房地交易若屬新制課稅範圍,以實際成交價格計算交易所得課稅;若非屬新制課稅範圍,應適用舊制,即2015年底前取得的房屋,應提示證明文件核實計算交易所得,若未申報、無法證明、或無法查得取得成本,按財政部公布標準計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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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對房地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金額門檻」的高價房屋,是依房地比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的20%(原為17%)計算售屋所得,財政部新增高價房屋每坪單價門檻,其中台北市為房地總成交金額6,000萬元或每坪單價120萬元,新北市總價4,000萬元或每坪單價75萬元,其餘四都及新竹縣市總價3,000萬元或每坪單價50萬元,其它縣市總價由2,000萬元調高至2,200萬元、或每坪單價35萬元。
除上述情況外,其餘適用舊制的房屋,按「房屋評定現值」一定比率計算所得。財政部指出,考量部分地區交易熱絡帶動當地整體房價上揚,或為期與經濟發展程度相當鄰近地區衡平,全國368個行政區,共200個行政院調增所得標準1至5個百分點。
其中,有15個行政區調高5個百分點,包括有台積電加持的高雄市橋頭區、梓官區,新竹市3行政區及新竹縣竹北市、台南市安定區及新營區、新北市五股區及三峽區,以及桃園市桃園區、中壢區、龜山區、蘆竹區及八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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