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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槓Uber! 計程車業者批租賃車模式違法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4月22日05:36 • 發布於 2019年04月22日04:04

交通部將在4月底實施汽車運輸管理規則103-1草案,引發Uber司機不滿,昨天(21日)號召4000人聚集凱道抗議,認為新法是圖利計程車業者,隔了一天,計程車業者也開記者會,批評Uber長期以租賃車模式違法進行計程車業務,卻不受汽車運輸法規範,這次修法只不過落實分業管理,還給計程車一個公平競爭環境。

不滿Uber違法經營還上街抗議,計程車業者號召各地車行代表,齊聚台北,召開記者會,向Uber嗆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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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運輸駕駛員全國總工會副理事長鄭力嘉表示,「Uber它用租賃車在做計程車的業務,其實一句話就講完了,租賃車的本質它就是以租車為主,那計程車是以載客為主,後面承擔的法律責任不一樣,那這個其實等於就是跨業上的問題。」

前一天,將近4000多位Uber司機穿著白T頭綁黃布條,站上凱道抗議,因為103-1修正案即將實施,他們認為這草案就是扼殺代僱駕駛,圖利計程車。但計程車司機也不甘示弱,周一大團結北上開記者會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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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派遣產業發展協會秘書長曾弘義表示,「任何合法的運輸業,都必須受到政府的管制,原因是因為它有非常重大的公共利益,但是我們很清楚看到這兩年來,但是我們很清楚看到這兩年來,Uber就是一個叫車平台,就是一個計程車派遣平台,但是它派遣的是非法車輛非法司機,完全沒有納管。」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回應,「這邊呼籲Uber,你們帶了一萬多名的駕駛到Uber來,那你們應該負責任把它帶到合法經營方向,讓他們生計不受影響,Uber沒有消失的課題,只有守法的課題。」

面對Uber動員抗爭,交通部強調Uber要嘛就回歸租賃車以小時計費不得巡迴攬客,要嘛就申請計程車服務業受汽車運輸法的規範,但如今看來這些代僱駕駛不會接受;小黃司機也不滿的情況下,要取得共識依舊遙遙無期。

(民視新聞/李榮晋、王耕晨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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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7
  • 安仔
    台灣小黃若是評價好素質好就不會有uber的存在了。
    2019年04月22日07:42
  • 一堆在車站、機場坐地喊價,不照錶跳收費的小黃就合法?
    2019年04月22日08:05
  • Manny
    小黃幾成是🈶️良民証?,汽車🈶️比人新舒適?禮貌🈶️比人好?說髒話幹話談政治誰要聽?喝酒聚賭領油資補助。要求UBER高標準,自己🈚️法一樣做到⋯⋯邏輯挺奇怪!贛
    2019年04月22日08:38
  • 風之城
    去看看中壢火車站前的計程車,很多都不跳錶,直接喊價,新聞報導前幾天還發生乘客不願意用喊價要跳錶,被計程車司機毆打的事件。合法職業駕照有個屁用?
    2019年04月22日09:31
  • Meier
    任何縣市都有 檢舉管道。如果你說的情形違規,檢舉成立,計程車駕駛就會以公路法裁處。也有以詐欺公訴罪起訴。 Uber 呢~因違規,但無任何可訴的法規。 試問 消費者怎麼辦。
    2019年04月22日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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