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寶路建設與劉毅齋祭祀公業購地弊案,查出祭祀公業副主委劉新強是寶路建設下包商,認為寶路建設與祭祀公業合謀虛假交易,讓劉新強利用賣土地機會侵吞八千萬元購地款,昨天凌晨訊後將劉新強以一千萬元交保、寶路建設大股東郭兆祥兩百萬元交保。劉毅齋祭祀公業管理人共三人,除劉新強外,祭祀公業主委劉建輝交保五十萬元、副主委劉新民交保四十萬元。
據調查,寶路建設登記負責人雖然是何清祥,但有實質影響力的大股東卻是郭兆祥,他兒子郭士豪也在寶路建設擔任董事。
二○一一年,劉毅齋祭祀公業出售北市六筆土地給寶路建設,總價金兩億八千萬元,寶路建設支付五千萬元頭期款後,雙方因土地過戶問題打民事訴訟,寶路後來開了一張兩億三千萬元支票支付尾款,但劉卻要寶路改開一張一億五千萬元支票,剩餘八千萬元當作佣金匯入私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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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發現,劉新強取得八千萬元後,兩千萬元轉入旗下營造公司,一千萬元匯入妻子帳戶,另有一千五百萬元匯入親戚帳戶。
充公他們的財產
2017年06月02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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