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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爆三立一哥「2女共事1夫」遭判4個月 陳冠霖得知這樣說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8年11月16日08:38 • 發布於 2018年11月16日08:06

〔記者蕭方綺/台北報導〕三立一哥陳冠霖因與本土劇演員陳光前有販賣泰國佛牌糾紛,陳光前不滿在臉書直播指陳冠霖「去酒店玩女人免付錢」、「喝完酒還會家暴」,還說陳冠霖妻子謝欣誼與姊妹淘「共事一夫」,新北地院今(16)依誹謗罪判陳光前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對此,陳冠霖表示一開始就不想因為這些太鬧的事影響到自己,「但不希望這些為了個人利益、刷存在感的網路霸凌繼續存在,才跟老婆討論後,決定採用司法程序。」

陳冠霖(右)和老婆謝欣誼感情好。(資料照,記者吳志偉攝)

47歲陳光前與陳冠霖、謝欣誼因泰國佛牌販售發生糾紛,今年2月,陳光前在臉書開直播,指稱陳冠霖「什麼咖小,去酒店不付錢」、「你弄女人弄幾次了,帶小姐帶幾次了,都是別人替你買單,你有買過單嗎?」、「柳家兄弟說他喝完酒還會家暴,打完鄭仲茵還會打你」、「你以前都喝王八蛋叫你買一次10萬是剛好而已」、「三立一哥去酒店玩女人免付錢」、「現在他老婆就是跟他以前交往的女朋友一起做的現在一起做的叫小妍,他跟小妍哇操就是一起做」,並說謝女的姊妹淘是陳冠霖的小三,「2個共事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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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霖。(資料照,記者陳奕全攝)

審理時,陳光前坦承公然侮辱,但否認誹謗,表示在網路直播說的都是實話,從柳家弟弟那邊聽來的,而陳冠霖去酒店從不付錢,帶女人都是別人付錢,他都有在場並且親眼目擊;3P部分是他自己講的,「老公的褲子還沒穿起來,又拍了戲以後幹炮」是他看到陳冠霖去某女藝人家的新聞自己想的。

法院聲請傳喚柳家弟弟及電視台長官,並要求陳光前提供陳冠霖去女藝人家上床及LINE對話紀錄時,陳光前卻當庭表示捨棄傳喚證人,也未提供任何LINE及新聞作為證據讓法院調查,法官認定陳光前所言並無根據,已使人認為陳冠霖有家庭暴力性格且與妻性生活紊亂,陳光前不但否認犯行,迄今也未與陳冠霖、謝欣誼和解,判他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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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
  • 葉宇卿
    這也判了太輕了吧?
    2018年11月16日09:37
  • Ash
    無風不起浪
    2018年11月16日09:42
  • 瑜鋒
    沒做過的事,掰成這樣的話也太真了吧 反正我是信了,希望有後續
    2018年11月16日15:25
  • 😄賴秀珠Ada🌕
    僅ㄏㄞ⋯⋯惡名遠播
    2018年11月17日07:54
  • 運o彩o信o用o版Line:sb5477
    肯定私下處理了
    2018年11月16日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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