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綠帽夫公布空姐離婚條件竟是「送房子給自己,然後離婚後同居」,這奇怪的離婚條件,還是空姐主動要求,他六月份大氣的說:「我買房子給你!」但空姐可不是隨便說說而已,根據綠帽夫了解,從航空業離開後的老婆,轉行經營網紅,也兼賣東西,一個月賺的錢高達50~60萬,今年2月底才創立了一間新公司。五月繳稅被國稅局追了25萬元。生意長紅,當然有能力可以買房子送給綠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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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轉戰網紅!綠帽夫爆:月賺60萬!遭國稅局追25萬!(圖/翻攝當事人IG)
打開網紅空姐的IG,每張美照看的賞心悅目,但其實注意看,大部分照片中的她是有「主題」的,換句話說,IG是網紅空姐生意場所,照片中會置入販售的東西,也會介紹新產品,從空姐退役後,投入網紅商品販賣,生意長紅。綠帽夫:「現在一個月賺50~60萬」,今年初才成立公司,但五月多已經被國稅局追繳稅金,高達25萬元,可見收入相當豐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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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 有人可以跟我說明一下
這一篇廢話是要說明什麼嗎?
是幫她打廣告?還是說他老婆出軌?
2018年12月17日01:46
維維 重點是啥
我兒子的文筆也比這個妓者好
2018年12月17日03:02
山妙兒 當攝影師 邊拍主題 邊騎模特兒還不錯啊....
騎完休息一下再繼續拍....
2018年12月17日01:55
小吉 為何網紅賣東西都這麼好賺?
2018年12月17日01:08
抵制
2018年12月17日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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