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託代租與管理將更有保障!行政院消保處昨天審查通過,明訂代租業者代為收取租金或押金者,應要在代為收取日30天內交付房東,最快9月就會公告...
Derek李 還要訂30天哦?
收了代收款項當日或三日內交給匯給房東不是一般常識嗎?
如果沒訂這30天期限,是可以拖好幾年嗎?
怪怪的
2019年08月20日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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