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洗清台灣「行人地獄」的汙名,政府再推交通新制。內政部、交通部推動「行人優先區」,為國內全新的標誌,此區行人不須要靠邊,可以全寬通行;汽機車車速則不得超過20公里,也禁止按喇叭驅趕行人,若嚴重超速最高開罰3.6萬元。然而,巨業客運公車司機撞死東海大學女學生,遭台中市府重懲,收回該公司300號「黃金路線」營運路權3個月。
新增的「行人優先區」起點、終點標誌,圖案為藍底白字和圖樣。為了標示行人優先區範圍,交通部參考維也納道路標誌與號誌公約的交通寧靜區,以及韓國行人優先區。儘管外界對此新制有著正反評價,但交通部強調「行人優先區」會在學區、商圈等部分路段設置,不會設在主幹道,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規畫。
交通部表示,在行人優先區內,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一般超速最重處2,400元罰鍰、嚴重超速最重罰3.6萬元。而行人可在行人優先區道路全寬通行,不須靠路邊走,如果汽機車按喇叭驅趕行人可罰300~600元。
另外,巨業客運公車司機撞死東海大學女學生,台中市政府祭出史上首例處分,收回巨業客運最賺錢的台灣大道300號「黃金路線」營運路權3個月,改由統聯及台中客運專責服務。若巨業客運未改善完成,或再有重大違規,將無限期收回路權,甚至不排除將其他黃金路線一併收回。
台中市政府指出,此事件除重罰業者120萬元,也將於10日內召回全市1,300名客運駕駛員進行教育訓練,以及檢視強化20大肇事路口安全措施。同時研議提高重大事故記點比重,嚴重者可扣補助款和收回路權,並且要求在今(2024)年底前全面加裝行車安全輔助系統。
台中市政府祭出最嚴厲處分,收回巨業交通300號路線營運路權3個月,是國內首例有公車因為交通安全而被收回路權,期間也將全面檢視巨業的駕駛教育訓練與公司治理是否落實並改善,若3個月未改善或再出現重大違規事件,將無限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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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King 停駛三個月叫拿回路權
09月27日22:09
Alina 記者只要報導事實不要畫蛇添足的加什麼霸氣,怒什麼的,現在記者水準真的很低,內容沒有廢話一堆
09月28日00:58
陳小豪 人車分流!行人地獄馬上沒有!
安全只是口號!!利益才是重點!!
09月28日00:25
蘇崇德 那叫停駛三個月,少玩文字遊戲。
09月28日00:30
草莓 大家忽略了一件事,就是,時間,司機開車要在時間內載乘客,怕遲到,司機也會遇到塞車吃飯休息廁所,而沒在時間內到達乘客會等沒有,所以司機時間是不能要求的
09月27日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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