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新店隨機殺人案的男子王秉華,前年因與妻子發生爭執,竟隨機殺害無辜林姓機車騎士,一審台北地院判處死刑,今(19日)二審宣判,台灣高等法院改判處無期徒刑。
前年3月13日晚間王男開車載妻,因吃飯問題與妻起爭執,竟情緒失控,拿刀下車從背後狠捅無辜騎士,接著不顧騎士求救,轉頭開車離開,致騎士不治身亡,北院將王男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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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上訴後,高院辯論庭時,王男在法庭上數度鞠躬致歉,希望給他自新的機會,他的律師主張,王男並不是犯「最嚴重之罪」不應判死。死者林男的母親哭著求法官將「殺人魔」王男判死,希望法官是大家的最後一道防線,讓大家有安全的居住環境。
黃重嘉 律師的意思是人命不值錢,所以不是最嚴重之罪。
2022年01月20日02:40
黃嘉賢 🤣🤣🤣果然照劇本走 一審死刑 二審無期徒刑 大家都知道下一步了吧
2022年01月19日17:30
陳永裕 淦,殺洨,殺人還不是犯最嚴重之罪,什麼叫嚴重之罪,淦這是什麼道理啊,媽的。
2022年01月19日15:13
張義男 台灣政府規定的要不然你們去殺人啊
2022年01月19日14:20
張義男 判死也不會執行有什麼鳥用
2022年01月19日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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