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對他人有過多的要求,自己一不小心就會變成人際關係的奧客。
記得小時候,遇到數學問題我總是找爸媽求救。但國小四年級後,文組出身的爸媽明顯已無法應付我的數學問題。這件事讓我很不爽,因為好幾位同學的父母都有能力指導他們數學,但我父母不行,所以我覺得,我數學退步都是他們害的!
踏入社會後,我也滿心期待老闆能教我很多,畢竟他都能當上老闆了,一定有很多厲害的東西可以傳授給我。但我的第一份工作做不到一年就離開了,主要原因就是老闆太忙,也不擅長教導,我沒能從他身上學到太多東西,所以失望地離職,當時我也覺得老闆要負最大的責任!
但現在我逐漸明白,當年我要求文科的父母具備數學能力、期待老闆傳承經驗,其實跟那位去熱炒店要求侍酒師的老兄沒兩樣,都是奧客行為。
上班沒學到東西,老闆得負責?!
沒錯,我爸媽的確沒法教我數學,但他們把我撫養養大、供我讀書,甚至資助我出國深造……說真的,跟很多人相比我已經夠幸運了;而我的第一位老闆,雖然沒親自教我許多東西,但他願意接納一個剛畢業、什麼都不懂的我進公司,不僅給我學習的機會,還付我不差的薪水,現在想想這位老闆給我的絕對比我當年付出的更多,我實在沒什麼資格埋怨他。
世界上也許真的存在慷慨大方又誨人不倦的老闆,但你我都知道,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就像父母一路贊助我讀書,甚至出國念研究所,這也不是所有父母的義務,他們對我已經夠好了。 同理,老闆願意付薪水,讓一個什麼都不懂的人進入產業來工作,已經是仁至義盡,我們又憑什麼要求他付出更多呢?
要求周圍的人事事都要滿分,很容易使自己陷入一種人際關係的陷阱:你會發現身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及格,不只自己的情緒總處於低落、不滿足的狀態,更讓對方承受很大的壓力。有了這樣的認知後,我對他人的要求也開始降低。所謂「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對我來說,只要別人有做到基本的要求,就已經達到滿分。
用這 3 個方法,重新覆盤你的人際關係
為了建立這樣的心態,我嘗試過這三個方法,對我很有用,在此也分享給你:
方法1:盤點人際關係
首先,將對人的要求區分為「基本要求」與「額外要求」,以控制期待感。
所謂基本要求指的是:如果你對他只能有一個要求的話,那會是什麼?好比你對朋友的要求就是陪伴,看重的是對方的「情緒價值」,只要你想找人聊天時,他都願意出來陪伴,那這個朋友就有一百分了。至於他能不能借你錢、遇事能否與你同仇敵愾,那些都是次要的。
或者,你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就是按時交差,對方只要做到這點就給一百分。那麼他在公司愛聊天,也不願意假日加班,這些事情就不該過度要求,因為都是次要的!又好比你對主管的基本要求是傳授你工作經驗,所以只要有學到新東西就有達標,其他像是薪水多寡、公司氣氛好壞等,都屬次要,一律採取「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態度。
而基本要求以外的都算是額外要求,這是多出來的紅利,就像發票中獎一樣,可遇不可求。畢竟我們不會預期每張發票都能中獎,真要中獎也只會覺得幸運,或許會去吃個大餐慶祝一下,但不會視為理所當然,也不會把發票獎金視為固定收入。
要避免落入人際關係陷阱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去盤點包含伴侶、同事、員工等周圍所有人的基本要求。
我建議你可以找張紙寫下來,一個人寫一個要求就好。切記!要是連基本要求都寫了一堆,那就失去盤點的意義了。
如果寫完基本要求後,你發現對這個人還有其他要求時,也可以再寫下來。好比除了陪伴外,你希望朋友能適時給予建議;或者是除了付薪水外,你也希望公司能提供專業經驗,只是記得要把這些要求寫在「額外要求」那欄裡。
往後當對方做到了基本要求,就給他一百分,要是再做到額外要求,那太棒了、對方就超過了一百分,但要是他做不到額外要求也沒關係,只是沒中獎而已很正常,更無需惱怒。
方法2:想得到額外要求,自己也得投入努力
希望別人達到額外要求也並非不可以,只是有個前提: 你自己也要投入相對應的努力才行。
好比你對孩子的基本要求是健康長大,而額外要求是希望他的成績好。所以,為了達到額外要求,你也要付出額外的努力,例如花錢送他去補習班、花時間陪他做功課、買書培養他的閱讀習慣;或者做為配偶,你對老婆的基本要求是陪伴,額外要求是照顧公婆、小孩,那你就要想辦法讓她有時間去做這些事,例如你多賺點錢讓她不必去上班等等。
同樣地,想要員工把分內工作做好,又要他們與公司同舟共濟,你也要付出時間和金錢,陪員工成長、幫他做好職涯規劃,帶領大家往更好的人生方向前進。 要是你不能投入相對應的努力,也就沒有資格要求他人做到額外的要求。
方法3:評估不滿來源
假設你在生活中對某個人感到不滿,好比覺得員工很糟糕時,不妨先冷靜評估,對他的不滿來自何處? 是因為他沒滿足你的基本要求,還是他沒做到額外的要求?
如果是前者,那你可以主動跟對方溝通,讓他知道你對他只有一個要求,而這要求的內容為何。好比你對伴侶的基本要求是照顧小孩,就要在對方沒照顧好孩子時告訴她:「我只要求妳一件事情,希望妳能當個好媽媽,至於其他家裡的問題,我都會搞定。」
但要是對方惹你不高興,是因為他沒有做到額外的要求,好比你對朋友不滿,是因為雖然他有出來陪你聊天,符合了基本要求,卻沒有借你錢、沒做到額外要求,那這時你就不該指責對方了。畢竟他滿足你的基本要求,已經是一百分的朋友了。你若是缺錢,應該自己想辦法從別的地方取得,好比跟銀行貸款或努力多賺點錢,而不是把責任都寄託在朋友身上。
同樣地,老闆有付你薪水,已經達到了基本要求,是個一百分的老闆。若你希望他再多教你一些,那便是額外要求。他願意提點那很好,不願意也沒關係,你可以自己買書看或者報名進修課程,不必心生怨懟。
(本文摘自《大人學做事做人》,三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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