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召女私約恩客,竟遭老闆毒打!不僅全身多處傷,還被要求脫衣進行伏地挺身,她心有不甘驗傷提告,法院判決近日出爐。
判決書指出,被告的老闆阿成(化名)於民國110年11月起,透過交友軟體發布高薪工作廣告,吸引不特定女子加入,從事「全套」或「半套」性交易並從中抽取傭金。其中一名女子貝貝(化名)看到招募訊息後與阿成聯繫,雙方簽署經紀合約與本票,承諾從事護膚按摩及性交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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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阿成發現,貝貝和客人私約到摩鐵開房,一氣之下竟將貝貝帶到旅館,強迫她脫去衣服並做伏地挺身。貝貝控訴,阿成以垃圾桶、鐵棒毆打她,且多次踹其身體,導致她全身上下多處挫傷瘀腫。
儘管阿成當庭否認指控,並稱貝貝說法前後矛盾。但法官在檢視相關畫面、對話和貝貝供詞,認為除了貝貝稱阿成有用鐵棒打她外,說法前後均為一致,並無矛盾或瑕疵之處,足認貝貝證述應非憑空杜撰,而係真實可信。
台北地院審理,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阿成有期徒刑6月;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3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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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ter 帶到旅館私刑毆打,只判八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
台灣人不知道何時會對這種法律抓狂?
4小時前
飄飄 才八個月 比機車違規還輕
4小時前
丁師傅 判的太輕了。乖不得。做壞事的越囂張
3小時前
阿瑞 脫光衣服沒有算性騷擾罪嗎?
6小時前
嘉文 應召女收入是與老闆分成,為什麼女子還要簽本票🤔
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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