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惡意撞倒女高中生當街性侵 嫌犯2度獲判無罪原因曝光

鏡週刊
更新於 13小時前 • 發布於 13小時前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一名女高中生在捷運站附近人行道上被機車騎士惡意撞倒,趁機當街指侵。(示意圖,photoAC)

高雄市黃姓洗車工涉嫌騎機車惡意撞倒高中女生,當街在人行道指侵對方。一、二審皆認定警方「引導式訊問」影響黃男自白可信度,且證據不足,因此判決無罪。高雄高分檢認為法院判決違背法令,不服上訴。

一名刻意喬裝的男子在2022年3月16日清晨,戴手套騎機車在高雄捷運站週邊隨機挑選被害人,鎖定人行道上一名落單的女高中生,猛力從後方撞上。嫌犯趁女高中生倒地後,摀住對方的嘴,強行指侵對方逞獸慾。儘管當下女高中生無助嘶喊求助,可是當下街道空蕩蕩,讓嫌犯得以肆無忌憚犯案,直到幾分鐘後出現晨運的民眾,嫌犯才落荒而逃,倉皇逃逸時還丟下一句莫名其妙的話:「不要跟他在一起!」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警方接獲報案後,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逮捕黃男,黃男在偵訊時坦承犯行,供稱因經濟壓力,長期服用安眠藥解決失眠問題,精神不佳下誤認被害人為前女友,一時衝動犯案,至於事後對被害人喊出「不要跟他在一起」,則是為了洩憤,嗆聲情敵。

然而,開庭後黃男卻堅稱自己無罪,法官則在審理過程中發現,警方在偵訊時曾對黃男施加壓力,恐嚇若不認罪,將逮捕其家人並羈押,並以引導式問話方式取得不實證詞。

而且,法院比對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嫌犯機車具有擋泥板破損及車側反光條等特徵,而黃男的機車並無上述特徵,因此無法確定黃男為犯案者;同時,鑑於被害人指認的犯人身高與黃男明顯不符,且警方並未在黃男住處搜獲與案情相關的DNA證據或衣物。因此,法官認定證據不足,最終判決黃男無罪,合理懷疑真凶另有其人。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富士電視台醜聞連環爆!前美女主播再揭高層逼吻、鹹豬手 反抗遭修理
清純女星偕情夫、元配玩3P 月戰52次荒淫性史毀星途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186
  • 林宗賢
    警方想隨便抓一個充數,太垃圾了
    12小時前
  • 振瑋
    垃圾法官
    12小時前
  • 綠色奇蹟
    12小時前
  • Jeremy Chao
    鏡檢快抓兇手
    12小時前
  • 歐米茄
    這是什麼垃圾標題?一個普通的新聞寫得像小說一樣的編排 仔細看完就是證據不足 抓錯人 想誤導誰?
    12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