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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莎拉蒂3惡煞「非現行犯」爽玩4天 資深警看不下去:典型執法怠惰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1年11月10日12:16 • 張國欽、中時、盧金足
瑪莎拉蒂3惡煞「非現行犯」爽玩4天,連資深警也看不下去。3名犯嫌今晚被警方拘提到案。(盧金足攝)
18歲大一宋男被打到顱內出血昏迷,仍在加護病房治療。(民眾提供/盧金足台中傳真)
男大生遭瑪莎拉蒂3男暴打命危,台中榮總緊急手術取出血塊,目前生命跡象穩定。(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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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西屯區7日凌晨0時40分,一名18歲宋姓大學生駕駛福斯休旅車行經中市台灣大道,從快車道右切外側車道,不慎擦撞一輛黑色馬莎拉蒂名車,車內3名惡煞立即下車,其中張姓車主不但飆髒話大罵,還持水管、棍棒痛毆宋男,造成被害重傷,事發時還制止他報警。案發後警員僅帶3名惡煞製作傷害筆錄、並認定「非現行犯」函送,直到被害人送醫顱內出血命危,7日晚間六分局才改以3人有致人於死犯意,改依殺人未遂、妨害秩序、恐嚇等罪名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此案經媒體連日大幅報導,才引發社會關注,台中市長盧秀燕今(10日)上午前往醫院探視被害人,並向命危昏迷的被害人母親致歉,台中市警方事隔3天後,才緊急向檢察官聲請拘票後以涉殺人未遂、強制、恐嚇、妨害秩序等罪緊急逮捕涉案3人到案,偵辦此案態度每日一變,連資深警察自己人也看不下去。

男大生開白色福斯擦撞黑色瑪莎拉蒂,被打到顱內出血昏迷。(截自監視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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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一名資深警官表示,該案一開始僅以約談方式製作傷害筆錄,甚至強調「無案發現場非現行犯」,這就是標準的執法怠惰,另外法條認知也有錯誤。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名資深警官表示,內政部警政署早在2020年1月17日報請立法院通過修正刑法妨害秩序罪章149、150條公然聚眾罪,只要在「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該條文明定、公然聚眾主謀可處5年以下6月以上有期徒刑、在場助勢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攜帶凶器可加重其刑。

如此修正「公然聚眾罪」,就是針對黑幫動員撂人逞兇的犯罪行為,台中市六分局警員居然捨棄「公然聚眾」重罪,讓不少警界人士譁然。

此案發生後,有刑事外勤經驗警員第一時間就可以透過隔離訊問,釐清黑衣人聚眾持棍棒鬥毆情事,就可依公然聚眾罪依法究辦,豈可當一般行車糾紛輕縱函辦?而當天上午醫院通報命危,警方就可緊急向檢察官申請拘票,儘快逮捕兇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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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50
  • 噹然話
    發動拒買它們家的食品!!!!!!!!!!!!!!!!!!! 此次不嚴懲 必定會激勵更多人渣學著做!!!!!!!!!! 台灣將.........永無寧日!!!!!!!!!
    2021年11月10日13:16
  • 凱莉
    希望這些垃圾被判死刑 還媽媽和這一個孩子一個公道 要知道腦部重傷其實恢復了生命跡象 也會也留下極大的後遺症 社會不公只因法官判決不公
    2021年11月10日14:49
  • 儒儒
    應該要懲處一開始承辦的員警
    2021年11月10日14:57
  • 不要報警是打算順便敲詐勒索嗎?
    2021年11月10日13:32
  • Gary
    承辦員警及該分局長要咎責是否有意圖吃案及縱放嫌犯瀆職嫌疑!
    2021年11月10日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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