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高嘉瑜稍早發文表示,針對「擔心私密影像被傳播報復」的部分,已經提出刑法修正案,新增對色情報復的處罰,也會進一步研議並加強對受害者的保護,認為目前刑法規範不足,無法處罰,期盼未來法律更完整、更全面。
《TVBS》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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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阿諺 修這法是很好啦 但這是妳想修的法就太好笑了
根本就他媽的鬧事
自己要拍 看完又不刪 又怕被傳 <被偷拍除外>
怕 才要修這法 法是這樣修的嗎
立委能當到這樣 也是不簡單 出頭一堆 真他媽優秀
2021年12月02日22:42
竣宇 其他過期不適用的法規都不用修
2021年12月02日22:03
浪浪 白癡,不要拍私密影片不就好了🙄
2021年12月02日16:03
徐仁鍵 政治人物修的法,都是保護自己,因為自己出事了或是快出事了,也有的是 預知 自己未來會出事
2021年12月02日15:55
品叡 對高的印象越來越差
本來感覺還不錯 現在很討厭她
2021年12月02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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