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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領牌 11月底違者開罰禁駛

卡優新聞網
更新於 09月04日18:57 • 發布於 09月04日18:57
微型電動二輪車11/30起必須掛牌才能上路,騎乘時須戴安全帽(圖/卡優新聞網)

微型電動二輪車無須駕照、過去免領牌,受到消費者青睞,不過未來將有新規定。政府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修法,自11月30日起,須投保強制險、驗車合格掛牌才能騎乘。另適逢9月開學季,除了註冊、繳學費,北市環保局提醒機車車主,記得幫愛車安排排氣定檢。

根據北市交通局統計,今(2024)年1月至7月,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違規共計990件,其中前3大違規包括未配戴安全帽、不依規定停放車輛及行駛人行道。交通局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禁止行駛人行道及市區自行車道,騎乘者須年滿14歲、配戴安全帽及投保強制車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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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禁止載人、禁止酒駕,以及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且行駛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11月30日起須掛牌才能上路,違者開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截至8月底,北市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有5,000餘輛完成驗車、領牌程序;已懸掛牌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得停放於路邊機車收費停車格位,但未懸掛牌照之車輛,禁止停放於路邊機車收費停車格位,違者依「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移置保管。

另外,不少人選擇在9月開學季購買機車,根據統計,2024年設籍於台北市、且應實施排氣定檢的機車約64萬輛,其中9月應進行排氣定檢的機車數占總數近12%,高於其他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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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環保局指出,未完成年度排氣定檢的機車,依空汙法規定可處500元罰鍰,而逾期6個月未定檢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將罰3,000元,再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定檢者,移請監理機關註銷牌照。

此外,未完成定檢機車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依法可處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款,經通知限期未改善再進入者,將按次處罰;經環保局路邊攔檢排氣不合格者,則依法處以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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