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女律師遺失證件!警局領回竟「被逼按指紋」 竹市警認錯:無此規定

太報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曹岡陽
新竹市警局。取自Google Map

一名女律師日前遺失律師證,前天被通知前往新竹市某派出所領取時,警員竟要求女律師按指紋,女律師拒絕,沒想到警員追出對她大吼「叫你蓋就蓋!」女律師認為此舉違法濫權,並且投書新竹市警局局長信箱,今天(10/23)新竹市警方也回應了。

這名女律師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她21日到派出所領取遺失的律師證,本以為簽完名就可以領回,但員警卻要求她按捺指紋。她身為律師,她認為法律上除部分明文規定刑事被告等特殊情況外,在書面文件上的簽名就足以證明是本人,不須再有指印擔保。她取回律師證後,當下拒絕按指印,簽完名就離開。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沒想到該員警竟追出,甚至對女律師大吼「跑什麼跑,叫你蓋就蓋!」女律師要對方提出法源或規定,員警稱是「內部規定」,但拿不出來內部規定,更要女律師配合,否則不能拿回律師證。女律師坦言,她不知道警員打算要耗多久,也因為要趕著回去上班,她最後超不爽地按了指紋。

女律師痛批,完全無法理解領取遺失物需要被搜集指紋的必要性何在?事後她也向新竹市警察局局長信箱投書,收到的回覆是「本分局無相關規定,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另外,新竹市警察局今天致歉,指出該文件確實僅須簽名、蓋章或捺印3擇1方式即可,對會加強基層員警的法規教育。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122
  • 叫當初受理的警員出來道歉!內規還敢拿出來當作捺印的唯一理由,而且面對民眾還是這樣的處理方式,難怪現今社會大眾對警察的執法執勤甚是失望
    10小時前
  • Kk
    跟律師比法律???
    6小時前
  • Bill Wang
    什麼人不惹去惹律師 這些警察真以為自己讀過多少書喔 人家讀的法規比你吃的飯還多啦 可憐
    6小時前
  • LC
    典型欺善怕惡。
    11小時前
  • 皇金童(Mai Lun)
    道歉沒有用(表面功夫啦)~ 賊頭都是依然故我的優越感作祟…… 很多賊頭自以為是法官,很多連法條解讀都不懂,就是利用公權力優勢來欺壓老百姓, 偏偏呆丸狼還非常奴性的吃這一套,千錯萬錯賊頭都沒錯,無腦全力挺賊頭,反正倒楣的不是他,就養成 全世界的賊頭都有忘了我是誰的濫權執勤的心態與現象。 Google看看最近的調研,〔公部門最多的8+9〕是啥行業,就不言而喻了!因為只要體力,腦力算了吧…
    19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