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天 (2/27) 下午公布刑法公共危險罪修法草案,其中關於酒駕部分,累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判處死刑,而酒駕初犯致人於死之刑度也由原先的 3 年至 10 年有期徒刑提昇至 5 年至 12 年有期徒刑。
在酒駕致人重傷方面,刑度自原先的 1 年至 7 年提昇至 3 年至 10 年,而酒駕再犯至人於死者,可判處死刑 、無期徒刑或 10 年有期徒刑,酒駕再犯致人重傷者,可判處 5 年至 12 年有其徒刑。本次法務部提出的修法草案將在近日送至行政院審議,屆時法案審議完成後會在立法院與立法委員討論,並以最速件的方式在三讀公告後實施,嚇阻酒駕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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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有人會怕嗎?台灣殺死好幾個人都不判死刑了,酒駕要一次撞死幾個才會判死刑呢?更別提一堆死刑都不執行了,還不如鄉民正義亂棒打殘,免得繼續害人
2019年02月27日11:20
💫志💥峰💫 無感
2019年02月27日14:38
邱小Joe 死刑在台灣有用嗎?馬的!該判死的不判,提什麼國際公約,直接鞭刑直接了當!腦袋瓜裝屎是不是
2019年02月28日00:30
豪 酒駕就是心存僥倖,我是建議不要死刑啦!
抓到直接人道截肢,讓他不能再開車,問題就解決啦!
愛喝酒的可以繼續喝,又不會上路害人,兩全其美,和樂不為?
2019年02月28日02:17
政府管員也怕自己會中啊,當然不敢判死執行,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2019年02月28日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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