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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開車釀3死殺人罪移送 民眾三字經飆罵「爛人」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10月12日05:53 • 發布於 2018年10月12日05:53

台北市男子謝亞軒(21歲)昨天下午近6時許,駕駛黑色轎車行經南京東路四段,失速撞上騎樓,造成三人死亡,警方指出,謝與友人黃佑呈(22歲)都無照,在車流量尖峰時段,高速駕駛,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從嚴究辦,今天下午1時許依殺人罪嫌將謝、黃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就連出借車子的趙(20歲)、呂姓男子(21歲)也列為共犯。

警方移送謝等人時,還有民眾在外飆罵三字經,怒罵「爛人,居然開車撞死人!」,媒體詢問謝「為何要無照駕駛,在路上飆車?」、「撞死人不用道歉嗎?」謝都沈默不語。

趙租黑車、呂租白車,兩人是上月底租車,再分別轉借給謝和黃男,租車業者指出,他們長期租車一天約一千元,曾因車輛爆胎,回租車行修理,車行在檢查車子時,曾告知他們引擎轉速有問題,不能開太快,否則會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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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謝有公共危險、傷害前科,黃也有妨害公務、傷害和公共危險等前科,但並未註記為幫派份子;警方從刑度兩年的過失致死罪,改依刑度十年的殺人罪送辦,辦案人員告知謝男後,他沒有表示其他意見。

警方調查,兩人當時趕著要去中山區餐廳吃飯,因在車流量尖峰時段,為避開塞車,他們開車在公車專用道上,黃開白車在前、謝開黑車緊跟在後,時速粗估至少六十公里,他們從北寧路開向南京東路時,遇到前方有公車,謝向右閃避,失速撞向騎樓釀禍。

謝男供稱,他從內線車道要切去外線車道,為了閃公車道的橋墩,方向盤突然失控,才撞上騎樓,並沒有競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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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依殺人罪嫌將謝男(前)、黃男(後)送辦。記者李承穎/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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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1
  • Weiche
    死刑無法解決問題,但是可解決有問題的人!
    2018年10月12日07:10
  • imCalvin 
    廢物 人渣 還是無法死刑 這就是台灣
    2018年10月12日07:07
  • Eagle
    關十年三年假釋哪裡會怕,褲子脫了鞭屁股才會怕…
    2018年10月12日07:11
  • 林小德
    死刑吧
    2018年10月12日07:11
  • 唐國榮(糖果)
    應該要踹死牠們
    2018年10月12日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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