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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壽終正寢 港府撤回僅花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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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10月23日08:35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3日08:00 • 陳儷文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港男陳同佳去年在台灣殺害女友後返港,但因港台之前沒有移交逃犯的協議,觸使港府提修《逃犯條例》以便引度陳同佳來台受審,不過卻引發4個多月以來的嚴重府民衝突。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上月初宣布撤回修例;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23日)下午正式宣布撤回修例草案。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昨(23日)上午,在席行政會議開始之前表示,立法會將在今日的會議中,由保安局局長正式動議撤回「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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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今日在立法會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逃犯條例》修訂,以宣布撤回修例,為這條爭議草案畫上句號。撤回程序由下午2時57分開始,3時01分就完成整個程序,全程只花了5分鐘。

李家超在立法會大會上表示,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 64(2)條,正式提出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動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也表示,李家超的有關發言不容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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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89
  • Bill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2019年10月23日08:28
  • Albert 權
    逃犯條例是引渡去中國受審,不是回台灣受審吧
    2019年10月23日08:29
  • Jack
    撤回的時間真巧! 共產黨才是真正的政治高手
    2019年10月23日08:30
  • Andy Liu
    早該如此
    2019年10月23日08:28
  • YueJun
    腦殘沒藥醫
    2019年10月23日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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