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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義交」遭爆頭 警方開罰原因曝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6月23日03:31 • 發布於 2020年06月22日23:33

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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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中壢區一名林姓男子,於本月21日下午,因工地附近正在進行「路平專案」,他穿上義交制服在工地前指揮交通,不料卻跟47歲的吳姓騎士發生口角,遭吳男飆罵三字經之後,被對方持路邊磚塊猛砸頭部,送醫後縫了30幾針,留下8公分、10公分的傷口,事後警方以車追人,鎖定吳男的身分,但他卻主動到案說明,被警方依傷害罪函送法辦;而受傷的林男也被警方開罰,原來他並不是義交,但是卻穿著義交制服,將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11款開罰,裁罰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的罰金。

▲林男因穿著義交制服遭開罰。(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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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當天案情,林男表示,當時工地附近正在進行「路平專案」,現場設下路障交通管制,吳男騎車經過時,林男向他表示「裡面鋪柏油施工、有高低差怕你跌倒」,不料卻引起吳男不爽,先是狂罵三字經之後,接著就抄起路邊的磚塊,直接朝林男頭上猛砸一通,之後林男拿出手機想蒐證,又引發吳男不滿,脫下安全帽再一頓狠砸,導致林男頭破血流倒臥在地,吳男還嗆聲「你再拍照啊」,隨後騎車離去。

▲林男因穿著義交制服遭開罰。(圖/翻攝畫面)

而警方獲報後趕抵,立即將林男送醫救治,之後吳男自行主動到案說明,他向警方供稱因為遭阻攔,被禁止騎車進入,2人因而發生口角,他才會情緒激動打人,吳男訊後被警方依法移送偵辦。另外,由於林男並不是義交,當天卻穿著義交制服,他解釋當天交管人員共有12人,其中4人有義交身分,另8人都是協勤的交管人員,所以購買義交制服僅是為了交管方便才購買,無意冒用義交身分,但也被警方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林男因穿著義交制服遭開罰。(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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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04
  • Eason C.
    傷害罪?頭部為重要器官 應以重傷害罪或殺人未遂移送吧
    2020年06月23日01:10
  • DX3b
    殺人未遂公訴才對!
    2020年06月23日01:21
  • 加加 燒肉放題🔥
    傷害?警察先生殺人未遂比較適合喔
    2020年06月23日01:23
  • 潘政Alex
    看誰以後要來幫忙,去死死算了
    2020年06月23日01:20
  • 陳木瓜
    熱心公益也被罰款, 又不是去犯罪行為。
    2020年06月23日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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