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黨產會日前向國民黨追討8.6億元,17日為最後的繳款期限,對此,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若國民黨拒繳,此案移將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其法定代理人(黨主席)可能被限制出境或拘提。對此,國民黨則回應,「法院見!」
國民黨早前以「轉帳撥用」無償取得國有土地後,日前遭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處分追討8.6億多元,但國民黨揚言拒繳後,17日為最後的繳款期限。
施錦芳表示,今天到期將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辦理,若國民黨不配合繳款,身為法定代理人的黨主席,可能被限制出境、拘提或被查封動產、不動產。施認為,國民黨若不服處分,在收到處分書的2個月內就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黨產會至今還沒有收到國民黨的任何訴訟通知。
施錦芳強調,若國民黨要走司法訴訟途徑,黨產會也予以尊重。但國家轉型正義是世界潮流,國民黨應要面對歷史,解決問題,還給政黨公平競爭的環境。
對此,國民黨17日指出,黨產會的所追徵處分,是以458筆土地為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的認定為前提,就此認定,國民黨已於7月14日向黨產會提起復查申請。
國民黨表示,黨產會向國民黨追徵8.6億餘元部分,國民黨將於8月14日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行政法院撤銷此違法不當處分。
國民黨強調,黨產會的追徵處分,罔顧國防最高委員會的決議效力,即推論458筆土地是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悖於民主原則方式取得「不當之財產」,同時也忽略該土地是國民黨依有效法律接受政府補償因戰爭所受損害,非以無償方式取得,且亦無違「政黨本質」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之情形。
國民黨也指出,追徵處分忽略黨產條例第6條第3項對於追徵條件需符合「如已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對於已移轉於第三人的日產其移轉原因為何,該第三人與國民黨的關係是否為黨產條例所規定的信託受託人亦是買賣移轉的買受人,有無已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及是否有無償或以顯不相當的對價移轉予第三人等情形,均未調查,因此追徵處分已明顯違反黨產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而有顯然違法的情形。
最後,國民黨強調,「法院見」,並表示,將依法提起訴訟維護國民黨合法權益。(蔡易軒/綜合報導)
饅頭蕭 這世上哪有什麼公平的事情,
大多數是有權人說的算……
2017年07月17日09:07
Tony 陳水扁的海角七億繳清了?
2017年07月17日09:13
₽₣飄風 湊個8.7億應該更好
2017年07月17日09:08
施Win 就是要針對阿義
2017年07月17日09:08
! York Huang 剛上沒多久,就準備要訴訟纏身了xD
2017年07月17日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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