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提供/House123)
許多人買房時常常忽略「土地使用分區」和「建物用途」。「土地使用分區」是都市計畫裡很重要的一環,不過,更重要的是上面的建物,限定做哪些用途使用。
一、「建物用途」有時比「土地使用分區」更重要
舉例來說,一般最常見的是「住宅用地」,上面的建物在建照/使照/謄本上,都寫著「住家用」或「集合住宅」。這當然最單純。不過,難道不是住宅用地,就一定不能做住家使用嗎?答案是:「不一定。」
例如:「商業用地」,有部分戶別(通常是低樓層,或分不同棟別)建商申請執照時就登記做住宅使用,部分登記做一般事務所(辦公室)使用。又例如「市場用地」,通常只要有部分做市場使用(有些建案乾脆 1 樓部分就租給超市做賣場)樓上一樣登記做住家使用。倒是工業用地(最常見的是「乙工」),大部分上面的建物只能當一般事務所或零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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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忽略合約上的「建物用途」,無法主張建商違約或廣告不實
之前曾經看過一則新聞,高雄某建案主打時尚輕豪宅,卻遭高雄市府查出該建案地處「旅館區土地」,不可以供住宅使用,惹得買房住戶怒控建商施詐,請求解除買賣契約,返還買賣價金。然而,在合議庭查閱相關契約內容時,發現內文確實寫有「旅館區用地」等字樣,駁回住戶請求。
其實,大部分建商都會在合約裡面告知,讓自己免責,而消費者除了要審視合約外,對於有疑慮的土地使用分區,要記得要求看建照上(預售屋)或使照上(成屋),你想買的這一戶,它的「建物用途」寫的是做什麼使用。畢竟花了大錢,開開心心買新房,如果有違規使用的疑慮,豈不是很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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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123 執行長 邱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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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angkelinci 還是哪句老話~先投入房仲業再買賣房子!😎否則可能會繳很多學費,走很多彎路!🕵️
2021年09月09日03:07
TOMI 誰知道為何蒜頭價格標天價?
2021年09月09日04:18
Nemo 文明國家應該為沉痛筆開設沉痛專用地..
2021年09月09日04:13
Chang 綠蛆用地你會更噢
因為會爬滿你所住地方
2021年09月09日03:19
ahuar Ditto別再洗了好嗎?
無業遊民吃飽沒事幹??????
不爽新聞素質低麻煩去找發新聞的人
整天洗留言板是有三小屁用?
沉痛筆 筆筆筆 是在筆三小? 根本智障筆
每天被你狂洗版我們的眼球才沉痛吧
😒😒😒😒😒😒😒😒😒😒😒
2021年09月09日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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