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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泳池溺水昏迷 幼兒園3人遭起訴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4月08日23:49 • 發布於 2020年04月08日22:16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去年8月間,新北市林口區某私立幼兒園,發生一起4歲女童溺水事件,當時莊姓女教師、劉姓女助教帶著15名幼童,在園內的泳池戲水,之後莊女離開現場去更衣,現場僅留下劉姓女助教,不料卻發生女童溺水事件,而女童雖然經過搶救,但至今仍昏迷不醒,且多重器官衰竭、重度昏迷併癲癇,與植物人無異,家長無法接受、怒控園方張姓負責人、涂姓園長、莊姓女老師和劉姓女助教,案經新北地檢署調查,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張、涂、莊3人,但認定劉女事發時已盡看顧、搶救責任,因此對她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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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傳出女童溺水,園方3人遭起訴。(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案發時間為去年的8月6日上午,莊姓女教師、劉姓女助教帶著15名幼童,在園內的泳池戲水,莊女途中離開現場去更衣,獨自留下劉姓女助教看護,沒想到卻發生女童溺水,該名女童被救上岸時,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雖然經過醫院搶救撿回一命,但至今仍昏迷未清醒。根據檢警調查,該幼兒園雖設有泳池,但園方僅向教育局報備,未向工務局備案,因此屬於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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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園方未聘雇合格救生員警戒,而莊女明知現場人力不足,卻獨留劉女一人看護,離開現場去換衣服,導致女童溺水未能及時獲救,檢方偵訊時,張3人也坦承疏失導致嚴重後果。由於案發時,劉女是泳池裡唯一一名負責孩童安全的人,但她當時因聽到另一名學童呼救,為查看情況及協助該學童上岸,無法照看女童,且她發現女童溺水後,第一時間就將人拉上岸急救,並通報救護人員送醫,已盡看顧、救助等相關義務,檢方因此認定難認劉女有過失責任,遂依法起訴張、涂、莊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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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 這類潛在風險已普遍存在各階段學校機關的泳游課程內,大家都在冒著僥倖心理,1、2個游泳教師就要同時轄管數十位的學生,而且學生還程度不一也全混在一起!沒事就沒事,出事了就踢皮球,這是非常恐怖! 說真的,不是所有的家長都想培育孩子當游泳選手,平安更重要。這個問題應該被高度重視及檢討,發生這種事實在太可怕了!
    2020年04月08日23:59
  • Jui-Yi, Chang
    幼稚園根本不該有游泳池吧!人力不足還用這種噱頭吸引家長!
    2020年04月09日00:43
  • 藍韻(Jill)
    如果不是一對一的游泳課,真不建議小小孩冒生命危險去游泳池
    2020年04月09日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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