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精障者刑事鑑定與處遇 台灣與歐盟共研方案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9月24日16:26 • 發布於 2020年09月24日16:26
司法院晚會宿舍。(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無國界!台灣與歐盟從2012年起,就建立司法交流計畫,今年亦不意外,於24與25日假法官學院舉辦,本次討論的主題為「精神障礙者於刑事程序之鑑定與處遇機制」,司法院期盼藉由激盪彼此的想法,找出解決方案。

司法院指出,從2012年開始,司法院、法官學院與歐洲經貿辦事處、法國在台協會、德國在台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共同舉辦司法交流計畫,今年,於24日、25日在法官學院國際會議廳召開「2020年歐盟台灣司法交流計畫」國際研討會,並以「精神障礙者於刑事程序之鑑定與處遇機制」為議題,藉此激盪彼此的想法,找出問題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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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長許宗力致詞時表示,台歐司法交流計畫稱為J-E-T,「JET」,也就是Justice for EU and Taiwan的簡稱,除了代表台歐司法交流,還象徵著不分彼此追求公平正義的理念與決心。而在國際交流頻繁的今天,JET還有一個重要的意義,就是此項合作交流,如同噴射機一般,與人權價值一同起飛、超越國界。

許宗力指出,因疫情關係,今年採取視訊方式進行交流,但衷心期盼,在不久的將來,大家就能夠搭乘噴射機,親自往來歐洲及台灣,面對面,繼續JET的交流合作。

歐洲經貿辦事處提到,台灣在亞太地區就保障精神障礙者的人權堪稱為模範,24日的研討會,讓歐盟與台灣可以互相學習,因為在任何地方,人權保障永遠都不會是完美的,雙方一直都有努力及進步的空間。因此,必須不斷地尋求更好的方案以保障人權,特別是針對被邊緣化的、被忽略的的族群,這將是一個永無止境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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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辦事處指出,就如同剛離開的美國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曾說過:人生的意義在於努力讓比你不幸的人擁有更好的生活,這次研討會議題近來在國際間均受到很多關注,透過歐盟與台灣的專家學者間的互相交流、學習,與會者一定會很有收穫。

司法院邀請來自德國、法國及北馬其頓共和國在學術界及實務界負有盛名的專家學者,24日下午由大法官詹森林主持,首先由德國科隆高等法院副院長Christian Schmitz-Justen及法國律師Mr. Yassine Yakouti,針對「精神障礙被告就審能力、受刑能力之判斷」議題進行專題演講。

Christian Schmitz-Justen目前擔任德國刑罰制度委員會委員,並從事法官工作30多年,擁有豐富的實務審判經驗。他先從罪責角度出發,談論刑事責任能力,並說明德國安置將被告安置於司法精神病院的條件及現況,再切入探討鑑定制度,深入介紹鑑定人資格、選任及鑑定報告內容應具備事項等。

另一名來自法國的執業律師Yassine Yakouti是來自法國的律師,他曾獲得巴黎法院刑事辯護律師團評選為最傑出的年輕刑法律師,也為許多涉及識別能力的刑事案件進行辯護。他先說明被告就審能力的判定,再論及精神科醫師的專業能力及判定被告就審能力的工具及檢測標準,並介紹被告無就審能力,刑事司法程序之進行及處置。

本次研討會另邀請了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運財、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陳明呈法官及彰化基督教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王俸鋼醫師擔任與談人。陳運財教授從刑法第19條的規定切入,討論無責任能力的認定及刑事程序,並說明認定有無刑法第19條阻卻責任事由的證據法則。

接著,分別論及刑事訴訟法第294條就審能力及第468條受刑能力的認定及正當程序。陳明呈先介紹我國刑事訴訟法關於精神障礙者的相關權利,再談論鑑定制度、內容、鑑定人的選任等,最後並分享我國精神鑑定實務現況。

醫師王俸鋼從精神鑑定的角探討精神醫學可能遇到的侷限與問題,並說明就被告就審能力有無的判定在醫學實務上的困境,也分享期望與法學界交流溝通想法。

研討會第二天上午將安排電影欣賞,播放紀錄片《我的兒子是死刑犯》,這部紀錄片從加害者家屬的視角切入,讓大眾瞭解台灣社會對此議題的態度。映後特別邀請士林地院長蘇素娥及導演李家樺,就影片涉及的相關人權議題,與與會者分享他們的觀點及感想。下

同日下午則進行研討會,由台灣大法官蔡明誠擔任主持人,並邀請歐盟相關官員就「刑事責任能力之探討—司法精神鑑定與處遇」議題,進行專題演說,與會者Dr. Arndt Sinn目前是德國奧斯納布呂克大學刑事法教授,並為歐洲刑警組織(EUROPOL)重大及組織犯罪威脅分析(SOCTA)委員會成員,也曾於匈牙利、波蘭、日本、中國擔任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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