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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因收活動費再被判8年 共判處32年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7月21日02:27 • 發布於 2018年07月20日07:29
朴槿惠因收活動費再被判8年 共判處32年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在「親信干政案」中,被一審判處24年有期徒刑後,而今天首爾法庭,再度因涉嫌收受情報特殊活動經費等,判處朴槿惠8年有期徒刑,由此,朴槿惠的刑量總計32年。

首爾中央地方法庭,今天對朴槿惠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經費和介入黨內公推,分別判處6年和2年有期徒刑,針對收受經費還另判處支付追繳款33億韓元(約8500萬台幣)。但朴槿惠當天同樣沒有出席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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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偉 首爾報導)

留言 20
  • 韓國總統這種表情才像犯人,那像有的人,外勞照顧,到處跑,知法玩法,尿布一穿,天下無敵,司法是台灣最大的笑話,最扯的是還有愚忠87的人支持。我們的下一代,會被這種人害死。
    2018年07月20日15:45
  • 羅小偉
    漏尿扁呢⋯⋯
    2018年07月20日09:33
  • 張仲程:正雄
    別傻了!台灣政府只會修自肥的法
    2018年07月20日10:52
  • AN
    這種情況下,趕緊學學漏尿扁,過些時候就能保外就醫,繼續趴趴走了
    2018年07月20日12:17
  • 積木
    放心吧 下任總統大赦或是上訴至最高院以穩定國家和平 復興民族大業等原因減刑 或是根本不用抓去關 歷任南韓總統沒一任完整服刑的
    2018年07月20日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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