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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買官洗錢案判免訴 北檢上訴:法官計算追訴時效有誤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06月21日10:37 • 發布於 06月21日10:37
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洗錢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水扁被訴之罪追訴權時效已完成,日前判決免訴。(圖:臉書陳水扁新勇哥物語)

犯下貪污罪的前總統陳水扁仍有4案尚未定讞。他被指控涉嫌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與妻子吳淑珍共同洗錢不法所得1000萬元,台北地院5月間以追訴權時效完成為由判決陳水扁免訴,但台北地檢署收判後認為法官計算時效有誤、判決程序瑕疵,今(21)天已正式提起上訴。

陳敏薰2004年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爭取政府支持獲取職位,並指示祕書將1000萬元支票送到官邸,吳淑珍取得賄款後,由陳水扁利用總統職務權限安排陳敏薰在2004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法人代表身分,出任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董事,並經選任為台北101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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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起訴指出,陳敏薰為了避免這筆陳敏薰買官案的賄款遭察覺,與吳淑珍共同洗錢,透過友人協助層層轉匯到親人帳戶,吳淑珍收賄、洗錢罪部分,已在2000年間判刑定讞,當時陳水扁所涉洗錢部分,因未據起訴,由檢察官在2011年間另案起訴。

然而,台北地院判決指稱,陳水扁被控這筆陳敏薰買官案的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加上因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等法定事由,追訴權時間為16年又9個月25天,從2006年1月起算至今已經超過,因此在2024年5月20日判決免訴。

檢察官收判後質疑,法官計算追訴時效的起算點可能有違誤,因此已判決程序瑕疵等理由提起上訴。除本案外,目前陳水扁因保外就醫暫停審判的還有侵占總統府文件、教唆偽證、國泰併世華等3案,還在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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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0
  • Chen
    一個有罪貪污的人 還是前總統 判個罪能拖這麼久? 蔡英文講的司法正義呢 笑死人
    06月21日12:03
  • 林耀基
    公務員貪污不是終身追責嗎?那以後貪污都列機密不就全過時效了。
    06月21日12:19
  • mkc
    看著仇恨值直線上升民怨沸騰,趕快出來滅個火,然後再拖個一陣子一樣免訴,這就是民進黨
    06月21日12:11
  • 阿棟
    審不審判不判都無所謂了,台灣根本沒有司法,方方面面連以前瞧不起的韓國都比不上!
    06月21日12:08
  • 林謙賦
    搞不好國家還要賠錢給陳水扁一家人…. 無罪就是要國賠….超強的操作手法,果然台灣是犯罪天堂
    06月21日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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