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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屋稅制度將從114年5月課徵!

宜蘭新聞網
發布於 07月30日12:54 • 宜蘭新聞網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宣布,新制房屋稅將從今年(113年)7月1日起生效,並於明年5月開始首次課徵。

修正的主要內容包括: 對於自用住宅,若房屋未出租或用於營業,且戶主、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已辦理戶籍登記,若家庭全國僅有一戶房屋,且房屋現值低於規定標準,稅率可降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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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持有不超過三戶,稅率維持1.2%。

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者,免徵房屋稅,適用於自然人全國持有的前三戶房屋,法人持有者不在此限。

房屋稅的徵收方式由按月改為按年計徵,並調整稅率適用的時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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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屋使用情況變更導致稅額減少,需在每年3月22日前申報,以便當期調整稅率。

確定納稅義務人的基準日為每年2月末,房屋年中移轉的稅負歸屬將依據該日前後的所有權來確定。

非自住房屋將實施全國統一歸戶管理,各地方政府應訂定差別稅率,並按房屋所有權結構和使用狀況進行累進課稅,稅率介於1.5%至4.8%之間。

此外,稅務局特別提醒,對於已在6月30日前按自住稅率課徵的房屋,業主需於明年3月22日前(如遇假日則順延至24日)辦理或確認戶籍登記,以確保繼續享有自住稅率。

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將有助於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公平與透明,並鼓勵合理利用房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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