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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500萬交保檢方提抗告 高院撤銷發回更裁

鏡新聞
更新於 07月08日09:14 • 發布於 07月08日08:57 • 鏡新聞
鄭文燦500萬交保遭高院撤銷原裁定。(資料畫面)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6日因涉貪,遭到檢方約談後提出聲押,桃園地院認為檢方提出的收賄500萬,鄭文燦在隔年全數交還,無法證明是犯罪所得,裁定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檢方當庭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方法院。

桃園地院6日召開羈押庭時,法官認為檢方提出的107年收賄500萬,鄭文燦在隔年全數交還,無法證明是犯罪所得,因此裁定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檢方則認為上月 已收押4名行賄共犯,卻在約談「收賄被告」後卻聲押不成,擔心交保後會串證,當庭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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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交保後透過LINE訊息以101字,簡短回應朋友的關心,強調:「我從政以來,公而忘私,不貪不取,這是我很珍惜的價值。我也會在未來司法調查的過程中,捍衛自己的清白。」文末有他和妻子的共同署名,並感謝大家的關心。

鄭文燦因涉貪已辭去海基會董事長職務,將在司法程序中,全力捍衛自身的清白,總統賴清德也表示尊重鄭文燦決定,盼司法單位秉持毋枉毋縱精神,盡速釐清事實。至於海基會人事,後續也將依照程序妥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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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51
  • 帆帆
    你看看交保後笑的多燦爛~~~
    07月08日09:30
  • Oscaryang
    民進黨裡面好多這種人,要查清楚
    07月08日09:36
  • ㄚ勝
    給錢的都收押了。拿錢的有什麼理由不押。有黨證是嗎?
    07月08日09:41
  • apatosaurus
    來看看被民進黨執政八年後台灣還剩多少有良心的人
    07月08日09:41
  • Charles
    論文抄襲者 品行能有多好
    07月08日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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