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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湖內警涉網路簽賭 記大過、調職

中華日報
更新於 09月19日08:08 • 發布於 09月19日08:08

記者陸瓊娟攝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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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刑大查察網路賭博情形 18日查獲有高雄市警察局湖內分局所屬一員警疑涉有網路賭博情形,湖內警分局調查屬實,立即依規定,核予該員記過、調職。

高市警察局湖內分局18日接獲臺北市刑大通知,該分局所屬員警疑有涉網路賭博情形,案經調查,該員坦承於111年至112年間有賭博網站簽賭情事,湖內警察分局立即依據「警察人員參與賭博財物處分原則」規定「參與職業性賭博財物者」,核予記一大過,並報請警察局調整服務地區。

湖內警分局長陳義宏表示,風紀為警察機關的命脈,警察人員應比一般民眾更具守法觀念,該案影響警譽甚深,因此迅速從嚴記一大過懲處並調整服務單位,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並將繼續灌輸員警守法觀念,切勿一時貪念而參與賭博或不法行為。另持續針對員警風紀案件主動積極深入查處,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及「勿枉勿縱」、「警紀警辦」原則,依法從嚴究責,貫徹維護警紀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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