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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重判簽安樂!撞死婦人害2少女重傷 「德東飆車王」未獲和解竟輕判定讞

CTWANT
更新於 08月15日13:13 • 發布於 08月15日12:14 • 陳柔瑜
「德東飆車王」簡祥宇2022年3月高速撞上3名行人,造成1死2重傷悲劇,他卻遭輕判2年10月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男子簡祥宇2022年3月18日駕車行經士東路、芝玉路二段時,高速撞上2名女高中生和65歲謝姓婦人,謝姓婦人不幸身亡,2名少女則身受重傷,簡在審理時還嗆聲法官,要法官考量「全台」駕駛的用路安全,並稱若被重判就簽安樂死,一審遭判4年徒刑,他上訴後賠償被害人240萬元,試圖和解不被接受,但法官認為其有悔意,二審輕判2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據了解,簡男家境優渥,其家族在陽明山及芝玉街都有地產,他則是某電競遊戲企業社負責人,靠著陪玩家網路遊戲練等賺錢,更被網友稱為「德東飆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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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8日晚間7時許,簡男駕駛黑色轎車高速衝撞斑馬線上的3名行人,2名女高中生身受重傷、多處骨折,簡姓婦人則急救後宣告不治,簡男被當場逮捕,犯後態度卻讓人髮指。

在審理期間,簡男稱自己的時速僅45公里,更推託3名被害人是「突然走出」,他剎車不及才釀成事故,否認飆車撞死人,但鑑定報告顯示簡男當下時速破百公里,此說法也遭檢察官打臉。

一審時,簡男認為自己是事故中的「生還者」,要法官考量全台駕駛用路安全,並高喊若自己遭重判,願簽死亡同意書安樂死,審判長則訓斥他是在威脅法官,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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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男不服判決再上訴,並一改囂張態度,先賠償死傷者240萬元,但最終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認為他有悔意,二審輕判其2年10月,檢方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維持二審判決,簡男獲2年10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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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362
  • RZ
    垃圾司法
    08月15日13:12
  • 浮雲遊子
    期許 下回撞的是法官本人
    08月15日13:13
  • 煇堂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台灣司法四四去
    08月15日13:05
  • #39 波波
    被重判也不敢安樂死啦!這種嘴秋的人就最怕死了。
    08月15日13:14
  • 聖陶沙國際-小吳
    垃圾司法 好一個司法改革
    08月15日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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