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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涉貪 北院裁定柯文哲延長羈押2個月

華視新聞
更新於 7小時前 • 發布於 7小時前 • 華視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北院於今(1)日上午9時30分開延押庭,歷時約2小時半結束,法官則於下午4時30分諭知裁定,柯文哲延押2個月。

北檢9月5日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獲准,羈押期限將至。而檢察官認為,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等,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事實,又重要關係人許芷瑜仍滯留境外,且仍有柯文哲於市長時期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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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考量柯文哲雖已卸任,但仍具有一定的實質影響力,亦足證其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如果沒有予以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因此於10月25日向北院聲請延押。

北院原訂10月31日下午召開延押庭,但因颱風「康芮」來襲,順延至今日上午開庭。稍早法官宣布,柯文哲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其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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