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春節9天連假即將到來,勞動部提醒,農曆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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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指出,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情形。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出勤模式,欲比照政府機關出勤,形成春節9天連假,可透過8週彈性工時實施,將2/8原定休息日與1/27原定工作日對調。
雇主屆時如有需要勞工於春節連假期間加班,以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為例,其各日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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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休息日(1/25、1/27、2/1):
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出勤加給規定計算。
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二、國定假日(1/28至1/31):
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三、例假(1/26、2/2):
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工作。
勞動部強調,如非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該等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該等假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性質;至擇日補假當日,性質為國定假日。
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Alvin Tai 小戴 這篇文章讓全國保全員看到是什麼想法…
依照規定的基本薪資?
288小時上班時數?240小時之後的上班時間為加班費用?
加班費?看得到吃不到.檢舉了.沒工作!沒收入就造成家庭問題..
從以前有保全行業開始一直到今年.這些保全公司被檢舉了幾次?罰多少?政府會不知道嗎?
計算合理薪資需考慮基本工資及超時工資:
1. 基本工資 (174小時內)
每月薪資:28,590元
2. 加班工資 (超過174小時的部分,依規定加成計算)
• 超時工資以時薪計算,並依以下倍數加成:
• 平日加班(前2小時):1.33倍
• 平日加班(第3小時及以上):1.66倍
• 假日加班:2倍
步驟:
• 每小時時薪:28,590 ÷ 174 ≈ 164.3元
• 超時部分:288小時 - 174小時 = 114小時
具體加班時數細分需要更多資訊(如每日
政府知道但無作為.可憐的是為了家庭.為了生計的保全人員….
政府機關能不能有所為.保全業老闆根本看不到也罰不怕..
這是否就是保全人員的無奈與悲歌!!
5小時前
peter 全台灣最不守法的 就是勞動部 去查有多少保全業沒照這樣給的 沒有一家有照這樣給
3小時前
胡鳳嬌 總預算3.2兆,刪除3千億→還有2.9兆耶→綠營網軍傾巢而出散布假訊息7天了→可見綠友友網軍的的錢至少多編3千億元,還沒發現在2.9兆裡面的更多吧!
5小時前
Ju 勞動部最好是你們說的這麼完美喇~😌
7小時前
🍁Carry(嘉莉)☃ 才兩倍工資有什麼好嗨?多看看東南亞的勞動條款,就知道有多照顧勞工,台灣的勞動法是在照顧企業。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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