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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NewJeans前景:需返還NewJeans團名,也不能唱團隊的歌曲,版權等歸ADOR所有

韓星網
更新於 12月14日10:33 • 發布於 12月14日02:25 • Tracy
(封面圖源:FB@NewJeans)

閔熙珍與母公司HYBE發生糾紛,也連累了她一手打造出來的NewJeans。 NewJeans 的5名成員選擇站在閔熙珍這一邊,在提出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之後,組合5名成員也宣布解約。 事情越鬧越大,有專家分析了團隊即將面臨的問題和活動前景。

日前法務法人Ro&More的李志勳律師通過其YouTube頻道「認識的律師」上傳了一段標題為「NewJeans 是權力 | 權力者踢開梯子」的影片,他就NewJeans未來的活動前景發表了看法,指出:「如果繼續活動,就不能再用『NewJeans』這個名字了, 因為NewJeans目前主張根據合約正當解約,按此邏輯,合約中的版權、商標權、智慧財產權等理應歸ADOR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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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師進一步表示:「因此『NewJeans』這個名字必須還回去,至少需要保持一致性。 如果繼續使用這個名字,可能會產生賠償責任。 不過這也可以理解為通過法律訴訟奪回名字的意圖。 同時是否能夠繼續演藝活動,還需要查看合約內容,這樣才能降低風險。」

(圖源:FB@NewJeans)

對於NewJeans提出的「合約解除」主張,李律師分析稱:「關於『哪些行為妨礙了演藝活動』的解釋存在分歧,因此很難認為解約已成立。 如果NewJeans通過內容證明提出的6項整改要求是其認為妨礙演藝活動的依據,那麼我認為這些理由難以構成妨礙演藝活動,進而達到解約的程度。 雖然他們聲稱解約已生效,但在我看來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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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還針對NewJeans表示「完全不打算支付違約金」的立場發表評論:「但這是必須支付的。 如果在需要支付的情況下,宣稱『不打算支付』,在社會上是難以被接受的,她們或許一分錢都不想付,但最終還是得支付。 這將成為NewJeans面臨的法律風險。」

(圖源:FB@NewJeans)

此前,NewJeans於11月28日召開緊急記者會,宣佈自11月29日起終止與ADOR的專屬合約。 對此,ADOR於12月5日通過官方立場聲明:「儘管我們希望避免通過法律手段解決與旗下藝人之間的問題,但為了讓藝人以及相關各方明確專屬合約並非單方面主張即可輕易終止,公司不得不採取這一措施。」隨後,ADOR於12月3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起了專屬合約效力確認訴訟。

在宣佈解約後5位成員於12月7日作為嘉賓出席了在仁川Inspire Arena舉辦的日本組合YOASOBI的來韓演出。 不過當天五位成員並未使用「大家好,我們是NewJeans」的官方問候語,而是分別以自己的名字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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